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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川食药监保化[2012]13号
【颁布时间】 2012-07-23
【实施时间】 2012-07-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783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集中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七、工作要求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对集中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强化措施,落实责任。集中监督检查中要做好四项工作:

  (一)加强协调配合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细化任务分工,加强督查督办,切实有效解决生产环节存在的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具体企业的监管责任要明确到个人,保化监管和稽查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务求集中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结合专项整治

  各级要结合正在集中开展的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和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专项整治、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和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监管工作,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做好工作衔接,提高监管效率,要严字当头、重典治乱,形成全面治理和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和合力。对集中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的问题,一律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上报省局吊销生产许可证;对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一律责令召回;对生产非法添加保健食品和化妆品使用禁限用物质的,一律上报省局吊销生产许可证,并由省局报请国家局依法吊销该产品批准证书;对涉嫌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严禁以罚代刑、有案不移。

  (三)强化日常监管

  各地要通过集中监督检查,全面掌握本地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状况,包括生产企业的关、停、并、转及在产、委托生产等情况,在产企业的产品生产、销售等情况,对本地区可能存在的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隐患状况,做到心中有数,以加强日常监管的针对性。要督促企业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和机制,严格执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按照批准的配方和工艺组织生产,加强生产过程控制,规范产品标签说明书,执行检验检测、产品召回等有关管理规定,切实落实企业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要通过集中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管档案。

  (四)健全长效机制

  通过集中监督检查,完善动态监管、风险交流和区域合作等机制和制度,探索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管理,加快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的“黑名单”。要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积极支持媒体舆论监督,对媒体披露的问题要一查到底,及时正确回应社会关注问题,切实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集中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请及时与省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联系。

  联 系 人:张杰,莫红琳

  联系电话:028-86782089,86785723

  电子邮箱:zhangjie@scfda.gov.cn

  mohonglin@scfda.gov.cn

  

  附件:1.四川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表

  2.四川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情况表

  3.集中监督检查统计表

  

  附件1:

  四川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年 月 日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邮编

 

生产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

 

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书号

 

经济性质

国有民营中外合资外资独资

公司类型

 

注册资本

 

职工总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手机

 

企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手机

 

质量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手机

 

生产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手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手机

 

e-mail

 

传真

 

是否在产

是 否

是否委托生产

是 否

是否受托生产

是 否

  在产品种剂型

片剂 胶囊剂 软胶囊剂 口服液剂 粉剂 其他剂型



  

二、产品基本情况

获得批准证书保健食品数

 个

其中:卫食健字个,国食健字

 获得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品种数

 个

其中近两年内:在产个,停产

在产产品

原料类

灵芝孢子粉 个,牛初乳 个,螺旋藻 个,蜂胶 个,阿胶 个,珍珠粉 个,鱼油 个,蜂王浆 

 

 

 

剂型类

片剂 个,胶囊剂 个,软胶囊剂 个,口服液 个,粉剂 

功能类

减肥 个,辅助降血糖 个,缓解体力疲劳 个,改善睡眠 



  

  

三、具体产品情况(按获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产品数量逐一填写)

产品名称

 

批准文号

 

申请人

 

保健功能

 

申请人地址

 

功效成分及含量

 

适宜人群

 

不适宜人群

 

产品规格

 

保质期

 

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主要原料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国家局网站“数据查询”中,是否有本产品完整、准确的信息

是 否

是否已生产销售

是 否

是否委托生产

是 否

卫生许可证

 

许可有效期

 

实际生产企业名称

 

许可证书号

 

实际生产企业地址

 

企业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07年销售额

2008年销售额

2009年销售额

2010年销售额

2011年销售额

 

 

 

 

 

是否已办理再注册

是 否

是否准备清理换证

是 否

是否有意技术转让

是 否

是否有意向委托加工

是 否

企业还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含委托方和受托方);2、《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含附件)的复印件;3、《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4、实际生产企业的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5、产品质量标准复印件;6、产品的配方;7、产品的生产工艺简图及生产工艺说明。

 



  

  

四、自查自纠基本情况

自查自纠时间

年 月 日到年 月 日

自查自纠负责人(签字)

 

序号

项目

发现的问题

整改责任人

采取的措施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

gmp》执行

 

 

 

 

2

委托生产

 

 

 

 

3

标签标识

 

 

 

 

4

进货查验

 

 

 

 

5

出厂检验

 

 

 

 



  

  附件2:

  四川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情况表

  

  

被检查企业名称

 

监督检查地点

 

监督检查人员

(签字)

 

企业陪同人员(签字)

 

监督检查时间

 

监督检查类型

 

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采取的监管措施

 

企业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间

 

整改措施监督落实情况

 



  

  附件3:

  集中监督检查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一、企业基本信息

类别

单位

数 量

生产企业数

 

其中:在产企业数

 

片剂在产企业数

 

胶囊剂在产企业数

 

软胶囊剂在产企业数

 

口服液在产企业数

 

粉剂在产企业数

 

委托生产企业数

 

受托企业企业数

 

原料类

螺旋藻

 

蜂胶

 

阿胶

 

珍珠粉

 

鱼油

 

灵芝孢子粉

 

牛初乳

 

蜂王浆

 

剂型类

片剂

 

胶囊剂

 

软胶囊剂

 

口服液

 

粉剂

 

功能类

减肥

 

辅助降血糖

 

缓解体力疲劳

 

改善睡眠

 

二、集中监督检查情况

类别

单位

数 量

出动检查人员数

人次

 

出动检查车辆数

车次

 

检查企业数

 

整改企业数

 

移送稽查部门案件数

 

吊销生产企业许可证数

 

建议国家局吊销产品证书数

 

移送公安部门案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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