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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 考核指标 (1)编制《重点流域典型城镇饮用水水质评估报告》。调查评估范围包括松花江、长江、淮河、太湖、巢湖、滇池、辽河等重点流域相关城镇典型公共供水厂的水源、出厂水和管网水。 (2)编制《重点流域典型城镇净水工艺特征污染物的可处理性评估报告》,水厂不少于100个,特征污染物不少于30种,并提出水质改善建议。 (3)编制《重点流域典型城镇供水管网水质稳定性调查报告》,调查范围应不少于20个典型城镇,涵盖不同类型水源、管网、管材的输配系统。提出龙头水采样与水质监测评价方法的建议。 (4)建立“重点流域典性城镇饮用水污染物基础数据库”1套。数据库应包括水源、出厂水、管网水和龙头水的水质调查结果以及水厂的水源、规模、净水工艺、净水药剂、消毒剂等基础信息。 4. 实施年限 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 5. 课题经费来源及构成 本课题国拨经费不超过2800万元。 课题3:饮用水卫生基准与水质标准制定技术研究 1. 研究目标 针对我国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制定中存在的水质指标针对性不强、污染物毒性等基础数据缺乏的问题,在充分参考国际上标准制定技术路线的基础上,构建基于污染物健康风险评价、符合我国国情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制定方法体系,开展基础数据估算、水质风险评价和卫生基准研究,提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修订建议方案以及支撑其实施的配套措施。 2. 主要研究内容 (1)饮用水污染物人体暴露的基础数据调查与估算。调查分析我国不同区域居民饮用水摄入途径和摄入量,研究各地区典型污染物经饮用水摄取对人群总暴露量的贡献,积累水质标准制定所需各项基本数据;开展新兴污染物毒性评价研究,补充我国饮用水特征污染物毒性数据,完善毒性评价技术体系。 (2)饮用水污染物健康风险评价。基于我国主要流域饮用水调查数据,在病原微生物、重金属、新型大宗农药、新型消毒副产物、微量化学品和特殊污染物等类别中,选取10种不同类别的高暴露污染物,针对不同机构发表的毒理学研究数据开展统合毒性分析,基于多途径累计暴露方法和毒性评价方法进行风险定量,并根据评价结果提出饮用水污染物卫生基准限值。 (3)饮用水水质标准制定方法研究。系统研究并建立以成本-风险削减定量分析为基础的饮用水水质标准制定方法,并针对上述10种高暴露污染物,开展水质标准限值研究,提出水质指标的增删以及标准限值变更建议;针对我国区域地理环境和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差异大等问题,探索建立国家-地方两级标准的可行性。 3. 考核指标 (1)编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制定技术细则》(征求意见稿,建议由卫生部颁布)。 (2)编制《饮用水中新兴污染物毒性评价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建议由卫生部颁布)。 (3)提交修订《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建议报告,提出不少于10种水质指标限值的修订建议。 (4)编制不少于10种高暴露污染物的健康风险评估报告书。 4. 实施年限 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 5. 课题经费来源及构成 本课题国拨经费不超过1800万元。 二、放射性污染原水的强化净化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 (一)指南说明 我国部分城市饮用水源放射性核素污染问题突出,但目前尚缺乏对放射性污染水体处理技术的系统研究和工程应用。本课题在对若干个典型水源开展放射性污染调查的情况下,研制以放射性核素去除为目标的新型化学药剂及其适配反应器,开发适应集中式市政水厂需求的放射性核素强化去除关键技术和适用工艺,为有效解决我国城市饮用水源放射性核素污染问题提供技术支撑。 本项目下设1个课题,以课题为单位进行申报。 (二)指南内容 1. 研究目标 针对我国饮用水源天然、人为放射性核素污染问题,选择若干典型水源开展放射性污染调查,明确不同区域放射性核素污染的主要存在形态;研制以放射性核素去除为目标的新型化学药剂及其适配反应器,突破适应集中式市政水厂供水规模需求的放射性核素强化去除关键技术,制定放射性核素与氟、砷等共存污染物同时去除的应用工艺;通过规模化中试研究,初步形成针对放射性核素污染的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体系。 2. 主要研究内容 (1)低放射性沾染水源水厂强化处理关键技术研究。针对以持续性放射性核素污染水为水源的集中供水厂,以去除典型放射性核素(如铀、铯、锶等)为目标,研制适用于集中式水厂处理工艺的混凝剂、络合剂与吸附剂等高效水处理药剂,研发与高效水处理药剂适配的反应器,形成针对典型核素污染的强化去除关键技术,并进行应用示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