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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字号】 建科研函[2012]146号
【颁布时间】 2012-08-09
【实施时间】 2012-08-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789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关于发布水专项“重点流域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管理技术研究与示范”等5个课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接上页]
(2)小型放射性核素净化工艺与成套设备研发。针对不同种类与浓度水平的放射性核素,确定混凝剂与吸附剂组成与配比优化方法,结合氟、砷等共存污染物去除需求,建立实现水质综合达标的技术系统与应用工艺,开发以混凝-沉淀-吸附-膜过滤为主体的放射性核素应急净化技术;探索膜浓缩液、废弃吸附剂等物质的安全处置技术,提出放射性核素最终安全处理的技术方案;根据原水水质特征和供水规模,进行净化设备的模块化、成套化设计,并研制出相应的样机。

  (3)典型放射性核素污染水源化学特征与净化技术集成研究。选择若干潜在的具有天然及人为放射性核素污染风险的典型区域开展饮用水源水质调查,对水中放射性核素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明确放射性核素的存在形态、污染水平和变化规律,并明确共存污染物,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典型区域放射性核素污染状况分析报告;结合调研分析国内外饮用水放射性核素污染净化处理技术,以及本课题研究与应用示范成果,确定不同类型放射性核素污染源的去除技术策略,编制饮用水放射性核素污染净化处理技术指南。

  3. 考核指标

  (1)编制《我国典型区域饮用水源放射性核素污染状况分析报告》和《饮用水放射性核素污染净化处理技术指南》各1部。

  (2)开发铀、铯、锶等3种以上放射性核素(以去除为目标)的专用水处理药剂,去污因数和浓缩倍数均大于500,并进行应用示范,满足出厂水水质达标要求。

  (3)研制达到中试或小型工程应用规模的样机3套,实现对放射性污染原水的有效净化,出水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要求,样机水处理规模不小于50m3/d。

  (5)申请发明专利3-5项。

  4. 实施年限

  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

  5. 课题经费来源及构成

  本课题国拨经费不超过1500万元,配套经费不低于1000万元。

  三、城镇水务产业发展和行业监管支撑平台示范研究与建设项目

  (一)指南说明

  本项目针对城镇水务领域中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行业监管的缺位,探究制约产业化进程的深层次因素,对城镇水务装备产业发展的规划与政策、产品标准体系、产品检测与评估体系、信息化平台及质量保障体系等开展研究,并通过全面综合示范,促进研究技术成果的转化,同时,通过梳理行业监管中存在的技术障碍和管理障碍,对行业监管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开展研究并在重点流域进行示范,全面提升行业监管水平。项目研究可为推动我国城镇水务行业产业技术升级以及行业监管能力的提升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作用,为水污染控制和饮用水安全保障目标的实现提供必要的产业发展环境和行业监管的工作基础。

  项目下设1个课题,以课题为单位进行申报。

  (二)指南内容

  课题:城镇水务装备产业化发展和行业监管升级支撑平台示范研究与建设

  1. 研究目标

  本课题通过全面了解城镇水务领域的技术需求,制定一定时期内城镇水务装备制造业的发展规划;分析产业化发展的深层次制约因素,积极探索产业化的推进机制,研究包括政策体系、设备标准体系、检测体系、评估体系等在内的配套支持体系,开展城镇水务装备检测基地建设,通过工程示范,促进研究技术成果的转化;建立产业化信息平台,通过现代化信息管理手段为产业化提供支撑和服务,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在城镇水务装备生产制造中的管理和服务职能;建立行业监管平台,通过在线监测等先进的管理手段为行业管理需求提供服务。本课题的实施可推动城镇水务产业技术升级,为关键设备产品的标准化和产业化奠定工作基础,使行业监管实现规范化、现代化,为我国城镇水务行业的规模化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 主要研究内容

  (1)城镇水务重大装备产业发展规划与政策研究

  全面调研发达国家城镇水务装备产业化历程,分析国内先进装备制造业的产业化发展模式和推进机制,系统梳理我国城镇水务装备产业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我国城镇水务装备产业升级的迫切需求;开展城镇水务装备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城镇水务装备产业化升级的重点研究方向,研究亟需制定的政策;开展设备产品分类原则、分类方法、分类指标的研究,构建适用于整个水务行业的设备产品分类体系。

  (2)城镇水务设备和产品标准体系与关键标准的研究与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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