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商务部
【发文字号】 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50号
【颁布时间】 2012-08-16
【实施时间】 2012-08-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79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50号――关于磺胺甲恶唑反倾销措施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裁定的公告

[接上页]


  2012年6月15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33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印度的磺胺甲噁唑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在反倾销期终复审调查期间,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磺胺甲噁唑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二)复审申请。

  

  2011年6月24日,寿光富康制药有限公司向商务部提出申请,要求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磺胺甲噁唑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主张终裁后印度生产商、出口商向中国出口的磺胺甲噁唑倾销幅度加大,超过了终裁确定的反倾销税税率,请求计算过去一年印度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幅度,并相应修改反倾销税税率。

  

  (三)立案前通知。

  

  2011年7月4日,根据《期中复审暂行规则》第十五条,调查机关就寿光富康制药有限公司提交期中复审申请事宜通知了印度驻华使馆,并转交了申请书的公开文本及保密文本的非保密概要。

  

  (四)立案。

  

  调查机关对申请书进行了审查,寿光富康制药有限公司的申请提出了倾销幅度已变化的初步证据,符合《反倾销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及《期中复审暂行规则》的要求。

  

  2011年8月17日,调查机关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被调查产品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调查。同日,就复审立案事宜,调查机关通知了印度驻华使馆及本案各利害关系方。

  

  (五)应诉登记。

  

  在规定的应诉期限内,印度andhra organics limited公司和virchow laboratories limited公司向调查机关登记应诉。此外,苏州先瑞药业有限公司作为本案利害关系方也向调查机关登记应诉。

  

  (六)问卷调查。

  

  2011年9月6日、2011年10月27日,调查机关向印度andhra organics limited公司和virchow laboratories limited公司发放了调查问卷和补充问卷。在规定期限内调查机关收到了andhra organics limited和virchow laboratories limited公司的答卷,以及andhra organics limited公司对补充问卷的答卷,但未收到virchow laboratories limited公司对补充问卷的答卷。

  

  (七)实地核查。

  

  为核实公司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调查机关组成反倾销复审实地核查小组,于2012年3月对andhra organics limited公司进行了实地核查。

  

  核查期间,公司的财务人员、销售人员和管理人员接受了核查小组的询问,并根据要求提供了有关证明材料。调查机关全面核查了公司的整体情况、被调查产品同类产品的国内销售情况、被调查产品出口销售情况、生产被调查产品同类产品的成本及相关费用情况。对于实地核查中收集的证据材料和信息,调查机关进行了核对和确认。核查结束后,调查机关就实地核查的基本事实向andhra organics limited公司进行了披露。

  

  (八)披露。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五条和商务部《反倾销调查信息披露暂行规则》规定,调查机关向有关利害关系方披露了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裁定所依据的基本事实,并给予利害关系方提出书面评论的机会。

  

  (九)利害关系方评论意见。

  

  立案后,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下游用户,苏州先瑞药业有限公司作为国内进口商分别向调查机关提交了评论意见。调查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对各利害关系方的评论意见依法予以了考虑。

  

  二、被调查产品

  

  本次复审产品范围是原反倾销措施所适用于的产品,即磺胺甲噁唑。英文名为sulfamethoxazole,或sulphamethoxazole(简称smz)。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则号29350030。

  

  三、复审调查期

  

  本次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调查期为2010年6月1日至2011年5月31日。

  

  四、倾销和倾销幅度

  

  印度virchow laboratories limited公司

  

  2011年9月6日调查机关向印度virchow laboratories limited公司发放了调查问卷,在规定期限内,该公司未向调查机关提供完整的答卷。2011年10月27日,调查机关向该公司发放了补充问卷,但未收到virchow laboratories limited公司对补充问卷的答卷。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调查机关决定根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印度andra organic limited公司

  

  经复审调查,调查机关对印度andra organic limited公司的倾销及倾销幅度作出如下认定:

  

  (一)正常价值。

  

  该公司主张复审调查期内印度国内销售的被调查产品同类产品与同期出口中国大陆的被调查产品相同。与原始调查相比,型号也未发生变化。经审查与实地核查,调查机关决定接受该公司关于型号划分的主张。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