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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林业局
【发文字号】 林造发[2012]191号
【颁布时间】 2012-08-03
【实施时间】 2012-08-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814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的通知(2012修订)

[接上页]
设计割灌除草等抚育方式时,必须结合当地实际,综合考虑防止水土流失、促进天然更新、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原则,科学设计抚育强度和方式,保护珍稀物种、保留天然更新目的树种的幼苗和幼树。

  第十一条  西北、青藏高原地区具有特殊地域特点的森林类型的抚育作业设计,应当邀请有关方面专家事先对抚育方式和强度进行科学论证。

  第十二条  抚育材及抚育作业剩余物的处置应当综合考虑有效利用、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合理分类并采取运出、平铺,或者按一定间距均匀堆放等适当方式处理。必要时,还应对伐根进行适当处理。

  第十三条  根据森林抚育作业要求,修建简易集材道、作业道、临时楞场、临时工棚等辅助设施的作业设计,按照《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 1646)执行。

第三章 外业调查


  第十四条  以森林资源调查数据为基础,根据集中连片原则确定踏查范围。在实地踏查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抚育作业区,选择符合抚育条件的地块。

  第十五条  对符合抚育条件的地块开展外业调查。根据林分起源、树种组成、林龄、郁闭度、抚育方式、立地条件等确定作业小班边界,作业小班面积原则上不大于20公顷。作业小班面积测量采用万分之一地形图调绘、gps绕测或罗盘仪导线等方式。对每个作业小班应该实测1-4个gps控制点并绘制到万分之一地形图上,并且至少要拍摄一张反映林分现实状况的数字照片备查。

  第十六条  外业调查采用标准地调查法。根据作业小班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典型或机械布设标准地,每个标准地面积为0.067公顷(1亩),标准地总面积不小于作业小班面积的1%。外业调查时应记录标准地中心gps坐标。

  第十七条  作业小班主要调查因子包括:权属,林种,林分起源,树种组成,平均年龄,郁闭度,平均胸径,平均树高,公顷株数,公顷蓄积,小班面积,乔木树种萌蘖与分蘖,目的树种更新幼苗幼树等林下植被,立地因子以及灾害情况等。

第四章 作业设计


  第十八条  作业设计包括下列内容:

  (一)抚育方式。

  (二)抚育指标:包括抚育面积、关键指标、抚育强度、采伐蓄积量、出材量等,以及相应的工程量、用工量、作业时间、费用概算等。

  (三)辅助设施:包括必要的作业道、集材道、临时楞场、临时工棚等。

  作业设计的格式、内容等要求详见本规定的附件样式四、五、六。

  第十九条  抚育方式以作业小班为单位进行设计,简易作业道等辅助设施以作业区为单位进行设计。

  第二十条  间伐小班的作业设计,应当重点明确小班的保留郁闭度、保留目的树、保留胸径等关键指标,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一)保留郁闭度。用材林透光伐后郁闭度,天然林不低于0.6,人工林不低于0.7;在风雪危害严重的地段透光伐郁闭度一次不得降低0.2。用材林卫生伐后郁闭度保留在0.6以上。用材林生长伐和公益林生态疏伐,伐后郁闭度应当控制在0.6-0.7。未进行过透光伐的飞播林首次间伐,伐后郁闭度控制在0.7-0.8。农田、牧场防护林带和护路护岸林带中初植密度较大的宽林带间伐后郁闭度控制在0.6-0.7。

  (二)保留目的树。作业设计应当根据不同的森林类型和林分状况,明确保留当地适生的、能够培育形成建群树种的目的树。天然林以培育异龄复层混交林为目标确定目的树。

  (三)保留胸径。抚育后林分平均胸径不低于抚育前林分平均胸径。

  第二十一条  作业设计有关图件原则上采用电子绘图。

  作业设计图应绘制其图纸坐标系,标注小班位置和地理坐标数据。根据林业制图规定,绘制小班边界,并注明林班号、小班号、目的树种、作业面积、郁闭度、抚育方式等主要内容。图纸比例尺不小于1:10000。

  作业区位置示意图按照林业调查设计专题制图要求绘制,勾绘作业区范围,标注作业单位和作业区名称。

  第二十二条  作业设计文件主要由作业设计说明书、调查设计系列表、作业设计图组成。具体参照本规定附件样式三、四至九和样式十、十一。

  第二十三条  承担抚育作业设计的单位应当将作业设计文件按以下顺序汇编成册:作业设计封面、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设计单位与设计人员、作业设计说明书、作业设计汇总表、作业设计一览表、森林抚育小班调查设计表、作业区位置示意图、作业设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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