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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办发[2012]52号
【颁布时间】 2012-08-23
【实施时间】 2012-08-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84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的通知

  (川办发[2012]5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四川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8月23日

  


  附件:

  
四川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

  


  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11〕52号)精神,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防治现状

  2006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和《四川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强化综合治理,突出防控重点,完善工作机制,健全监测检测体系,主动摸清疫情态势,深入开展禁毒防艾人民战争,全省艾滋病疫情快速上升势头有所减缓,病死率有所下降,社会歧视有所减少,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以下简称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以下简称病人)生活质量明显改善,从有关数据分析,我省高流行区仅为个别地方,中流行区也只存在于少数地区,基本实现了《四川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的总体目标,全省艾滋病疫情总体仍呈低流行态势。

  但是,我省人口基数大,流动人口多,感染率较高,防治形势依然严峻。社会歧视广泛存在,局部地区和高危人群疫情严重,还有一定数量的感染者和病人未被发现,梅毒等性病疫情上升较快,艾滋病传播的危险因素广泛持续存在,感染者陆续进入发病期,病人明显增多,死亡增加。防治工作面临新的挑战:疫情严重地区“毒、穷、愚、病”交织孳生,注射吸毒传播尚未得到有效遏制,源头控制难度大;性传播成为主要传播途径,传播方式更加隐蔽,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疫情上升明显,配偶间传播增加,未开展预防母婴传播项目地区的母婴传播率仍处于较高水平;抗艾滋病病毒治疗耐药增多,加大了治疗的压力和难度。同时,一些地区和部门对艾滋病防治工作重视不够,政策落实不到位,防治措施覆盖面不足;现有的防治技术、手段和能力尚不能满足工作需要,防控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基层基础工作有待加强。防治工作出现的新问题与原有问题交织并存,情况更加复杂,防治任务十分艰巨。

  二、防治目标

  (一)总体目标。减少艾滋病新发感染,降低艾滋病病死率,减少对受艾滋病影响人群的歧视,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质量。到2015年底,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艾滋病疫情快速上升的势头得到基本遏制,艾滋病新发感染数比2010年减少25% ,艾滋病病死率下降30% ,存活的感染者和病人数控制在18万人以内。

  (二)工作目标。

  1.宣传教育。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包括艾滋病、性病、丙肝防治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15-60岁城镇居民达到 85%以上,农村居民达到80% 以上;出入境人群、流动人口和15-49岁妇女达到85% 以上;高危行为人群和青少年达到 90% 以上;监管场所的被监管人员达到95% 以上。所有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每学年按照规定要求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专题教育或宣传教育活动;各级主要新闻媒体刊播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公益广告占公益广告的比例达到 5% 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100% ,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负责人在任期内90% 以上接受艾滋病防治相关知识和政策培训及考核。人口献血率达到10/千人口,各市(州)献血量和献血人次的增长水平不低于当地医疗服务需求的增长水平。临床用血中无偿献血比例达到100% ,80% 以上血液中心或血站开展血液筛查核酸检测工作。

  2.综合干预。高危行为人群有效干预措施覆盖率达到90% 以上,接受艾滋病检测并知晓检测结果的比例达到70% 以上;所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发放和推广使用安全套;95% 以上的宾馆等公共场所摆放安全套或设置自动售套机;高危行为人群安全套使用率达到90% 以上;登记在册阿片类物质(主要指海洛因)成瘾者500人以上或毒品危害严重的县(市、区)建立戒毒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及其延伸服药点,为70% 以上符合条件的成瘾者提供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服务;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艾滋病年新发感染率控制在1% 以下;静脉注射吸毒人群共用注射器具比例控制在15% 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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