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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务院
【颁布时间】 2012-08-29
【实施时间】 2012-08-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84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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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7月,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17967亿元,下降20.5%。其中: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1753亿元,完成预算的58.6%,增长6.6%;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16214亿元,下降22.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3490亿元,下降27.1%,主要是部分地区土地供应面积减少,土地供应结构有所调整,供应方式有所变化,土地价格涨幅受到控制以及房地产市场调控效应继续显现等影响。全国政府性基金支出15651亿元,下降14.6%。其中:中央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922亿元,完成预算的36.9%,下降2.5%;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14729亿元,下降15.3%,其中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2831亿元,下降18.9%,包括征地拆迁补偿等成本性支出9927亿元、农业土地开发整理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补助农民等支出716亿元、教育支出76亿元、农田水利建设支出66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38亿元、城市建设支出1808亿元。

  

  (三)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7月,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尚未入库,支出相应也未拨付,主要是国有企业母公司合并报表后还须中介审计,计收利润需较长时间,中央企业应交国有资本收益入库通常集中在第三季度。

  

  总的看,今年以来预算执行基本平稳,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需要关注的情况和问题:一是税收收入增幅回落明显,国内增值税等部分主体税种增幅下降较多,东部地区收入增幅相对较低;二是预算支出执行进度持续加快但一些专项支出执行情况仍不太理想;三是预算绩效管理有待加强,资金使用效益需进一步提高等。

  

  二、落实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今年以来,按照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十一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努力做好和改进各项财政工作,较好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

  

  实施并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落实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中低收入者税负明显减轻。实施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等减轻小型微型企业税费负担的政策,继续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施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并将享受优惠的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扩大到低于6万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顺利,结构性减税效果明显,有力促进了服务业发展。减征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对蔬菜批发、零售免征增值税,减轻了物流企业和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税收负担。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给予相关税收优惠。减征或免征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的车船税。实施重大装备生产专项进口税收优惠,对部分商品适用较低的进口关税暂定税率,支持能源资源性产品、先进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取消25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减轻了企业和社会负担。

  

  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继续增加财政补助规模,扎实落实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的一系列财税政策。抓好家电摩托车下乡工作。及时出台并实施高效节能平板电视、空调、电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等5大类家电产品推广政策。大力促进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支持部分省市开展农产品流通综合试点等,为城乡居民创造良好消费环境。

  

  不断优化投资结构。加快中央基建投资预算下达进度,截至7月底,中央基建投资下达预算3664亿元,占全年预算指标的91%,比上年同期进度提高26个百分点,重点在建、续建项目和新开工国家重大项目建设资金得到较好保障。认真落实相关财税政策,积极引导民间投资发展。

  

  大力支持经济结构调整。中央财政拨付资金143亿元,保障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支持基础研究以及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推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发展。落实和完善财税扶持政策,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健全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大力支持重点节能工程建设和重点领域节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节能减排。加快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推进能源清洁化利用。拨付资金143亿元,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覆盖到国家确定的所有牧区半牧区县(市、旗),启动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支持实施重点生态保护工程,拨付资金411亿元,加强天然林保护,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扩大现有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完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政策,并注重向小型微型企业、中西部地区倾斜,改善中小企业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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