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粤教师函[2012]88号
【颁布时间】 2012-08-20
【实施时间】 2012-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842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接上页]
初中教师继续教育的专业科目及内容要紧扣初中教师专业标准,以学科课程标准为重点内容,加强师德教育,提高综合素质和教学能力。

  1.专业通识课

  以提升初中教师综合素质和教学能力为重点,主要包括师德修养及教师专业素养、班级管理技能、课堂教学技能、教育技术能力、教师心理调适与辅导等。

  2.学科专业课

  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或新进入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其专业科目学习侧重学科课程标准,教材教法,教学技能等。

  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其专业科目学习侧重学科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有效课堂教学方式方法,教育教学研究与方法,指导学生有效学习方法辅导、教学案例分析等。

  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其专业科目学习侧重学科教学设计、学科教学问题与对策、学科教学最新动态与发展趋势、学科校本课程开发与利用、教育教学研究实验等。

  (四)普通高中教师专业科目要求

  普通高中教师继续教育的专业科目及内容以全省统筹、按需施教、面向全员、突出骨干为原则,强化学科专业学习与教育教学能力。

  1.专业通识课

  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师教育科研,教师专业发展,教育案例,高中生心理发展研究,青少年学习行为研究,当代教育思潮、班级管理等。

  2.学科专业课

  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或新进入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其专业科目学习侧重高中学科教学设计、教材教法解析、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综合实践活动设计与指导等。

  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其专业科目学习侧重学科知识素养、反思性教学、学科问题研究方法、命题方法研究、校本课程开发、国家和省课程再开发等。

  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其专业科目学习侧重有效教学理念与方法、学科教学案例评析、学生能力培养研究、教师培养与教研团队建设、高中学科课程标准与教材研究、课程开发研究,课题研究方法与指导、校本教学研究等。

  (五)特殊教育教师(含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学校教师)专业科目要求

  特殊教育教师继续教育的专业科目及内容要从特殊教育的实际出发,以提高教师特殊教育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为目标,围绕学科教学和特殊学生的实际需要,加强师德教育,强化专业技能的学习和实践操作,提高综合素质和教学、科研、康复训练的能力。

  1.专业通识课

  着重于提升特殊教育教师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主要包括职业道德修养及专业素养、特殊教育政策法规、特殊儿童教育研究、班级管理技能、学科教学技能、康复训练技能、教育与康复辅助技术、教师心理调适与辅导等。

  2.学科专业课

  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或新进入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其专业科目学习侧重学科课程标准、教材教法、学科教学设计、辅助技术在教学中运用、教学案例分析等。

  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其专业科目学习侧重学科教材教法研究、辅助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综合实践活动设计、有效课堂教学方法、特殊教育研究、教学改革经验分享等。

  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其专业科目学习侧重教学策略与方法研究、个别化教学理论与指导、校本课程开发、课题研究方法与指导、学科教学改革发展趋势、各教育康复领域专业发展新内容、教学案例分析与研究等。

  四、学习形式

  中小学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学习以省、市、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远程培训为主,也可采用集中培训、跟岗实践和学历进修等方式进行。

  幼儿园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学习以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集中培训为主。

  特殊教育学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学习以省教育行政部门和行业学会组织的集中培训为主。

  五、学时要求

  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每五年为一周期,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72学时,五年合计不少于60天或者36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习一般每年不少于7天或42学时;一天不足6学时的,按实际学时计算。各专业科目学习天数与学时可以合并计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在五年周期内,须修满规定学分(学时)的专业科目。

  六、工作措施与保障

  (一)加强专业科目课程建设

  加强专业科目课程建设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质量的重要环节。省教育厅统筹指导全省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课程资源建设,组织评审并推荐优质教师培训课程资源在全省范围内使用。市、县(区)教育局负责本地区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课程资源建设。省教育厅负责特殊教育学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课程资源建设。各地和各学校应采取政府购买、组织开发、引进、项目合作等方式,形成多样化的课程资源,要促进优质培训资源共建共享,避免重复和低水平建设。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