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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十八大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首都综治委关于开展十八大安保“十大专项行动”的意见》、《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党的十八大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防安字〔2012〕21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十八大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和保障工作的通知》(京食安发〔2012〕10号)及《党的十八大安保公共卫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营造和谐稳定的会议环境,确保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结合工作实际,依据职责,制定了《十八大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次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认真落实《工作方案》中的各项要求,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特此通知。 (联系人:于剑;联系电话:59958845;传真:59958844;电子邮箱:shigongchu211@163.com)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十八大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服务保障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党的“十八大”期间施工现场施工安全、场容环境、消防保卫、食品安全等各项保障工作,保障会议的顺利进行,结合本市建筑施工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建设部门施工安全监管职责,配合市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做好施工现场场容环境、消防保卫、食品安全等安全管理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圆满完成十八大的会议保障任务。 二、工作目标 自即日起至党的“十八大”闭幕,在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展专项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食品中毒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的发生,实现“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的工作目标。 三、组织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十八大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王钢副主任任组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魏吉祥处长、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丁胜站长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及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主管副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四、工作重点 各工程参建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安全生产及施工现场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文件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和管理。主要工作重点包括: (一)施工安全隐患排查 1、工程参建单位应对工程项目中涉及到的深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情况进行检查,加强第三方监测、第三方检测及相关验收工作,加强施工过程中对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意见的执行落实情况及现场实体防护情况的巡查。 2、工程参建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护情况、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情况、施工现场洞口、出入口及临边安全防护情况的安全巡查。 3、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严格出入登记和证件管理工作,杜绝与项目无关的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做好劳务费用支付并监督分包单位农民工做好工资结算工作,强化施工现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及时排查化解矛盾,防止各类治安或群体性事件发生。 4、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按相关要求组织开展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严禁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5、涉及地下管线施工的建设工程,工程参建单位要采取措施对地下管线进行保护,加强与管线权属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防止挖断地下管线事件的发生。 (二)施工现场场容卫生管理 1、各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场容管理,现场围挡应坚固、严密、整洁。施工现场应平整夯实,及时清理地面积水,各种材料应按照施工平面图统一布置,码放整齐,脚手架的密目网应整洁美观。施工现场必须达到“五个100%”要求,严控扬尘污染。办公、宿舍区域要保持清洁有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