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2年徐州市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 市各勘察设计单位: 为推动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鼓励技术创新、繁荣设计创作。经研究,我局将开展2012年徐州市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建筑设计(含地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城镇住宅和住宅小区设计、工程勘察、轻型房屋钢结构设计及建筑装饰设计。 二、申报条件 1、近年来由我市勘察设计单位承接或为主承接的国内勘察设计项目; 2、勘察设计项目须在2011年7月1日前竣工验收且经过一年以上使用考验; 3、符合江苏省优秀勘察设计评选标准要求; 4、达不到建筑节能要求的工程项目,不得参加评奖活动;已申报过本项奖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三、申报程序 1、勘察设计单位向我局申报; 2、我局将组织有关专家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并将获二等奖以上优秀项目汇总后推荐申报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奖。 四、申报要求 近几年我市在省级优秀勘察设计评选活动中的获奖数量虽然有较大幅度的提升,但是和苏南各市还有较大差距,由省级评选推荐到建设部评选的项目更少,制约了我市勘察设计品牌的发展。因此全市各设计单位要建立企业创新机制、激励机制,鼓励建筑创作,制定创优计划,将此项活动列入企业资质及个人资格考核的主要内容,务必重视优秀勘察设计评选活动,争创省优,冲击部优。各勘察设计单位要积极组织申报项目。 请各勘察设计单位按照《2012年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项目申报细则》和《江苏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评选管理办法》(可登录“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科研设计-勘察设计-技术进步”下载)的要求,认真编制申报材料,并于2012年8月27日前由单位统一报送至我局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处。 联系电话:0516-66998078;地址:徐州市新城区镜泊西路建设大厦421室。 附件:2012年江苏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项目申报细则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2年8月13日 附件: 2012年江苏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项目申报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2012年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各专业的评选,评选范围包括:建筑设计(含地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城镇住宅和住宅小区设计、城市规划、村镇规划设计和城市与工程勘察。 一、建筑工程设计 (一)评选范围 建筑工程设计评选范围包括民用建筑、一般工业建筑设计(不含工艺流程复杂,大、中型以成套工艺设计为主的工业建筑设计)、地下建筑设计、城镇住宅和住宅小区设计。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由符合资质要求的持证勘察设计单位设计的,驻苏部属、本省勘察设计单位近年来承接或为主承接的建筑工程设计(包括新建、扩建、技术改造)和省外勘察设计单位近年来为主承接我省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由国内设计单位承担主要工作量的中外合作设计项目,由中方设计单位申报,同时提交一份外方同意文件,项目应注明中外合作设计。 由国内设计单位合作设计的项目,由主要设计单位负责申报,并在申报表上准确注明合作设计的各单位全称和项目名称由合作设计单位方共同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项目在2011年7月1日前已完成竣工验收,且经过一年以上使用考验; 3、申报项目应是按规定经批准立项、设计文件符合国家有 关强制性标准、规范和规定; 4、申报项目必须有项目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消防部门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使用单位对设计的反馈意见、施工单位对设计的反馈意见。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图纸、照片、光盘。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申报表可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网站(http://www.jscin.gov.cn)(首页→科研设计→勘察设计→资料下载)中下载,按a4纸标准规格填写并打印,申报表一式4份(其中1份与图纸、照片合一装订,1份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留存,1份申报单位留存)。 申报表项目分类为:建筑设计、地下建筑、城镇住宅和住宅小区设计项目申报表; 2、图纸为a3图幅,要能全面反映工程设计状况。要求图线清晰、尺寸标注简洁,图纸内容包括总平面、各主要层平面、主要剖面和立面,图纸数量以说明项目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