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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出台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社会投资健康可持续发展。(市发改局牵头) --加快中小企业公共平台建设,支持民营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增资扩产、品牌培育和上市融资,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帮助民营、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市经信局牵头) 六、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积极落实居民阶梯式电价,落实好限制、淘汰高污染、高耗能产业的差别电价、水价、排污费政策,加快推进平价商店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公用公益事业价格改革。(市物价局牵头) --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快推进国有企业与中央企业的战略合作。继续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市国资委牵头) --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制定实施人才政策,探索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市人社局牵头) --推进粮食流通产业化体系建设,完善粮食安全保障机制。(市粮食局牵头) --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深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与“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继续开展“农超对接”,推进农产品流通现代化,加快形成流通成本低、运行效率高的农产品营销网络。(市农业局、经信局、供销合作社牵头) 七、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放权、简政、服务”的要求,开展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一批、下放一批、向社会转移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并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切实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痼疾,着力建设精简、高效、廉洁的服务型政府。(市编办牵头) --加快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全面完成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积极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实现形式。深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市人社局、编办牵头) --全面推广濠江区行政体制综合改革经验。推广大部门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科学合理调整市、区(县)、街(镇)行政管理职权,增强县镇政府社会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市编办、发改局牵头) --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政府管理与服务,推广网上办事与审批,加快公共服务领域信息化。(市经信局牵头) 八、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深入推进全民医保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推进付费方式改革。规范商业保险参与医保体系建设行为,扩大引入市场机制参与医保管理服务试点,完善补充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政策。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探索将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扩大至村卫生室,研究制定对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将其纳入基本药物制度范围。(市卫生局、人社局牵头) --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统筹推进试点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药品供应、价格机制等综合改革。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具体模式。(市卫生局、发改局牵头) 九、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完善农村征地制度改革。创新耕地和农田保护制度,探索建立耕地保护激励机制,制订耕地保护补偿政策,提高农民保护耕地积极性。基本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市国土局牵头) --制定出台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加快农村改革步伐。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发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清产核资工作。开展深化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鼓励和支持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采取转包、出租、入股、转让、互换等各种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促进农村土地适度向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鼓励组建新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林业产权制度。继续推进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和山区县(南澳)农村综合改革。(市农业局牵头) 十、深化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体制改革 --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全面、综合、多元化的考试评价制度和科学、公平、多样化的人才选拔培养制度。改革完善学前教育办园体制和管理机制。着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加快建设粤东职教基地,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逐步使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达到规范化标准。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保障机制,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市教育局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