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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完善覆盖城乡的教育信息网络建设,加快普及学校信息化终端设施,构建先进、高效、实用的信息化教育基础设施。加快教学资源体系建设,建立教育信息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和网络教育,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普及共享,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社区教育系统,支持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开展多层次的信息技术教育培训和丰富的信息技术活动,提高师生信息化素养和应用水平。 (4)先进网络文化建设工程。推动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档案馆等建设,推进网络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以内容和技术为重点,加大网络文化创新力度,挖掘文化资源,打造特色网络文化精品,构建公共文化信息服务体系。加快发展数字教育、数字出版、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等开发和应用,大力支持健康原创网络文化产品开发,用信息化手段培育和完善文化创意产业价值链,壮大文化创意产业规模,推进文化之都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信息化组织管理体系。加强信息化工作的组织领导,理顺信息化推进体制机制,强化规划的统领和指导作用,发挥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对信息化建设与发展的综合管理职能,统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坚持走集约节约型信息化发展道路,提高信息化应用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将信息化建设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试点推行首席信息官(cio)制度,建立信息化统计指标体系,探索建立信息化发展水平统计监测制度,使信息化工作始终服从和服务于城乡统筹、世界生态田园城市建设的整体战略部署及经济转型发展。 (二)完善信息化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制定鼓励软件及信息服务、集成电路、电子商务、物联网、云计算、公共服务等领域的配套优惠政策。研究制定推进电子商务发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利用和加强信息安全、个人信息保护、互联网治理的地方性法规。积极参与下一代互联网技术、云计算、泛在网、物联网等国家信息化标准编制。围绕信息技术应用、信息资源开发共享、电子政务建设、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等需要,制订和完善相关配套标准规范。强化对国家标准宣传、贯彻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强化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加强对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切实规范项目立项、建设、监理、验收、运行、评估各环节工作,进一步明确项目投资、建设、管理、运营各方责任。完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采购本地名优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实现信息技术应用和信息产业协同发展。建立健全信息化建设绩效评估体系,将信息化项目建设、信息化推进工作及信息技术应用、信息资源共享等工作纳入对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考核内容。将信息化项目建设运行的绩效纳入行政效能监察范畴,加强对信息化项目建设、运行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信息化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 (四)拓宽信息化投融资渠道。加大财政资金对公共性、公益性信息化建设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促进电子商务、物联网、软件服务外包等产业发展的资金支持,设立促进缩小数字鸿沟、推进两化融合的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建立完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建立政府、企业、其他社会资金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支持信息化建设和电子信息产业发展。 (五)加强信息化人才培养。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专业机构开展合作,引导高校增设相应学科课程,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建立战略联盟,有针对性地培养信息化高层次技术人才和复合型人才。优化实训转化平台支持政策,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养实用型信息技术人才。大力推进信息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继续教育体系。加大人才领域国际合作,建立开放的人才交流和培训制度。完善人才引进配套政策,吸引和留住高端人才,保障信息化和电子信息产业对高端人才的需求。支持引导社会机构开展公益性信息化培训,实施市民信息化普及工程,着力提高公众信息获取和利用能力。 (六)优化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环境。优化产业布局,强化产业载体的整体规划与协调布局,以天府新区建设为契机,按照产城一体要求,科学规划电子信息产业空间载体,尽早形成生产生活配套能力。加强对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政策引导,在项目用地、设施配套、市场开拓、税收、资金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吸引更多国内外知名企业落户,促进本地企业快速发展。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咨询、培训服务,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化产品开发和产业化。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的服务、自律和协调作用,扶持一批咨询服务、软件评测、项目审计等服务机构,促进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发挥中国国际软件合作洽谈会、成都电脑节等会展平台作用,多层次、多模式实施品牌推广。健全电子信息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和运行机制,准确掌握产业发展动态和运行形势,指导电子信息产业科学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