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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延政办发[2012]92号
【颁布时间】 2012-08-01
【实施时间】 2012-08-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86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农业局、县安全监管局、县农机中心关于延庆县2012年“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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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活动步骤

  本次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7月)。主要抓好大型农机服务组织、设施农业园区、规模化养殖小区的宣传动员、规划安排、方案制定等工作。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确定重点(7月)。7月底前,各乡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对辖区内登记的农机服务组织、设施农业园区、规模化养殖小区进行彻查,了解其场地、制度、档案、台帐等建设情况,指导其完善相关资料。汇总上述资料,形成电子版材料上报县农机监理所。县农机监理所于8月5日前根据材料确定重点建设的5个先进农机服务组织、2个设施农业园区、2个规模化养殖小区。

  第三阶段:突出重点,规范发展,示范带动(8月)。根据“平安农机”创建标准,重点对已确定的农机服务组织、设施农业园区、规模化养殖小区进行规范指导,在机制创新上求突破,在规范运作上求发展,在带动农民增收上实现新跨越,提升单位建设整体水平,达到市级先进服务组织建设标准,为农机服务组织、设施农业园区、规模化养殖小区安全发展创出新路子。

  第四阶段:自评(8月)。县“平安农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根据活动标准进行自我评价,自查自纠,查漏补缺,整改提高,形成全面的汇报材料,并于8月31日前上报市农机监理总站。

  第五阶段:迎接市级检查验收(9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完善领导机构。各乡(镇)要完善“平安农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专人(农机监理员)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二是提高认识。把先进农机服务组织、设施农业园区、规模化养殖小区建设作为深入开展“平安农机”活动重要抓手,精心研究部署,认真组织实施。三是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农机合作社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强内部协调,做好指导、扶持和服务工作。

  (二)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各乡镇要结合本辖区农机服务组织、设施农业园区、规模化养殖小区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创建“平安农机”的重要意义,宣传有关农机法律法规,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常识,广泛调动农机服务组织、设施农业园区、规模化养殖小区争创先进的积极性,强化农机安全生产意识。

  (三)强化业务指导。各乡镇农机监理人员要深入农机服务组织、设施农业园区、规模化养殖小区,加强服务与指导,制定安全发展规划,实行一对一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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