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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苏建房保[2012]446号
【颁布时间】 2012-08-01
【实施时间】 2012-08-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87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江苏省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实施意见

[接上页]


  (1)年度建设计划任务量完成进度。内容:实际开工套数、基本建成套数。时限:每月后10个工作日内公开。

  

  (2)已开工项目基本信息。内容: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建设总套数、开工时间、年度计划开工套数、年度计划基本建成套数、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名称等。时限:项目开工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已开工项目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处设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告示牌”。

  

  (3)已竣工项目基本信息。内容: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单位、竣工套数和竣工时间等。时限:项目竣工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竣工项目应当在单体工程显著位置设立永久性告示牌。

  

  (三)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

  

  1、分配政策信息。

  

  (1)政策法规。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发布的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内容:文件名称、文号、发布部门、发布日期、实施日期、正文。时限:年内6月30日前一次性公开,以后于新文件制定后20个工作日内更新。

  

  (2)住房保障办事指南。内容:申请审批的具体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等。时限:年内6月30日前一次性公开,以后于修订后20个工作日内更新。

  

  2、分配对象信息。

  

  (1)已申请登记保障对象名册。内容: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隐蔽部分号码)、申请住房保障类型、登记日期等。时限:年内6月30日前一次性公开,以后于每月后10个工作日内更新。

  

  (2)保障性住房批次分配对象信息。内容:分配批次、分配时间、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隐蔽部分号码)、申请租购项目名称等。时限:每批次分配报名申请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3、分配房源信息。

  

  (1)保障性住房待分配房源情况。内容:项目名称、保障房类型、竣工日期、住房套数、已分配套数、待分配套数等。时限:年内6月30日前一次性公开,以后于每月后10个工作日内更新。

  

  (2)保障性住房批次分配房源信息。内容:分配批次、保障房类型、分配时间、建设项目名称、住房套数、套型比例等。时限:分配房源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4、分配程序信息。

  

  按照批次分配计划,制定保障性住房批次分配程序,并公开。具体内容由市县住房保障部门确定。时限要求:分配程序制定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5、分配过程信息。

  

  市县住房保障部门执行批次分配程序产生的信息,应当及时公开。具体内容由市县住房保障部门确定。时限要求:每个分配程序节点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6、分配结果信息。

  

  内容:分配对象姓名、分配保障性住房类型、套型面积、所在建设项目名称等。时限:分配结果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四)公开保障性住房退出信息

  

  内容:原保障对象姓名、原租购保障性住房类型、套型面积、所在建设项目名称等。时限:年内6月30日前一次性公开,以后于每月后10个工作日内更新。

  

  四、切实做好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市、区)住房保障部门是住房保障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工作机制,畅通公开渠道,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要健全工作机构,配齐工作人员,加强工作力量,落实工作经费。要把信息公开作为日常培训的重要内容,制定培训计划,严密组织培训,努力提高相关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工作水平,切实做好住房保障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

  

  (二)加强门户网站等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各级住房保障部门要在部门门户网站设立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专栏,按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要求设立相应的子栏目。应加快实现省、市、县(市、区)信息公开平台相互链接,可互相访问和查询。同时,要充分利用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门户网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发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以及信息公开栏等渠道的作用。

  

  (三)加强社会反映评估和舆情引导工作。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管理等信息公开前,要对公开后的社会反映及时研判,做好应对预案;公开后,要跟踪舆情,主动引导,对易引发炒作的情况,要及时发布正面信息,正确引导舆论。要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社会公众依法合规按程序取得政府公开的信息。

  

  (四)加强考核考评和监督检查。将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今年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巡查范围,实行年度目标责任管理。各级也要把信息公开作为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和督促检查重点,加大考核评价力度、扩大社会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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