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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推行村级计划生育干部勤廉双述制度,落实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制度,保障农村群众对计划生育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开展便民维权,为农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2)做好人口计生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设立热线电话、建立服务窗口,为群众维权提供有效载体。健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机制,推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的民主权利,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3)维护流出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通过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认真落实流出人口计划生育各项便民维权措施,及时做好外出务工人员计划生育政策咨询、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向流入地提供婚育信息和落实流出人口及其家庭应当享受的计生奖励、优惠和扶持政策。严肃查处强迫外出务工的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孕检等违法侵权行为。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扬州市“计生民生牵手工程”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基层开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分管秘书长、市人口计生委主任任副组长,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口计生委。 2、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要将开展 “计生民生牵手工程”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考核。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建立“协调有序、内容求实、载体创新、资源共享、群众参与、投入到位”的长效工作机制。 3、保证经费投入。各地、各部门要重视对“计生民生牵手工程”经费的投入和倾斜,切实保障工程各个项目的顺利实施。 4、加强检查督促。“计生民生牵手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工程推进的组织实施、协调配合及项目指导等工作。“计生民生牵手工程”领导小组对工程进展情况定期督查,实行目标考核,每年评比表彰先进 ,以保证工程项目高质量的完成。 附:2009 年“计生民生牵手工程”工作项目一览表 附: 2009年扬州市计生民生“牵手工程”项目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牵头单位 牵手部门 1 世代服务品牌建设 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委市指导所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发改委、财政局、人口计生委,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 2 优生促进 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委 市卫生局、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委、卫生局 3 生殖健康促进 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委 市卫生局、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委、卫生局 5 女性健康促进 市指导所 机关企事业单位 6 生育文明·和谐村居 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委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农工办、市日报社、市计生协、市广电局 7 国策宣传(人口文化传播机进基层) 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委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广电局、市广电总台、市计生协、苏州中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贝因美集团公司 8 数字计生 市人口计生委 市广播电视总台、市广电网络公司 9 信息化建设 市人口计生委 省人口计生委、市信息办、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统计局、市疾病控制中心、市广电局、市电信局、市网通公司 10 计生队伍职业化培训 市人口计生委 宝应县人口计生委 省人口计生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委 11 人口计生统计数据集 市人口计生委 省人口计生委、市统计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 12 人口发展规划 市人口计生委 省人口学会、省社科院、市发改委 13 阳光计生 市人口计生委 市监察局、市信访局、 市能力作风办、市广电局 14 避孕药服用跟踪服务 各县(市、区)药具站 各县(市、区)药具站(指导站) 15 生育关怀 各县(市、区)计生协 市人大、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民建、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残联、市人大书画协会、市书法家协会 16 计生保险 各县(市、区)计生协 中国人寿扬州分公司、太平洋人寿扬州中心支公司 17 城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广陵区、邗江区、维扬区人口计生委、开发区人口计生(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