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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领港级别 级别 领港服务 IIC 于任何时间为长度不超逾153米的船舶领港,前往和离开浮标及碇泊处,以及于任何时间将长度不超逾153米的船舶停泊和驶离货运码头、泊位、船坞及码头。 IIB 于任何时间为长度不超逾168米的船舶领港,前往和离开浮标及碇泊处,以及于任何时间将长度不超逾168米的船舶停泊和驶离货运码头、泊位、船坞及码头。 IIA 于任何时间为长度不超逾229米的船舶领港,前往和离开浮标及碇泊处,以及于任何时间将长度不超逾229米的船舶停泊和驶离货运码头、泊位、船坞及码头。 I 于任何时间为任何长度的船舶领港,前往和离开浮标及碇泊处,以及于任何时间将任何长度的船舶停泊和驶离货运码头、泊位、船坞及码头。 (1984年第431号法律公告)”。 第84C章 附表3领港级别所需的经验和将执照的领港级别改为较高级别所需的经验 [第6条] 领港级别 所需的经验 IID (a)为长度不少于107米但不多于150米的船舶领港,前往或离开浮标或碇泊处最少10次,其中最少5次必须在日落至日出之间的时间开始进行。 (b)将长度不少于107米但不多于150米的船舶停泊和驶离货运码头、泊位、船坞或码头最少20次,其中最少10次必须在日落至日出之间的时间开始进行。 IIC (a)连续的IID级经验最少12个月。 (b)为长度不少于150米但不多于165米的船舶领港,前往或离开浮标或碇泊处最少10次,其中最少5次必须在日落至日出之间的时间开始进行。 (c)将长度不少于150米但不多于165米的船舶停泊和驶离货运码头、泊位、船坞或码头最少20次,其中最少10次必须在日落至日出之间的时间开始进行。 IIB (a)连续的IIC级经验最少12个月。 (b)为长度不少于165米但不多于220米的船舶领港,前往或离开浮标或碇泊处最少10次,其中最少5次必须在日落至日出之间的时间开始进行。 (c)将长度不少于165米但不多于220米的船舶停泊和驶离货运码头、泊位、船坞或码头最少20次,其中最少10次必须在日落至日出之间的时间开始进行。 IIA (a)连续的IIB级经验最少12个月。 (b)为长度不少于220米但不多于260米的船舶领港,前往或离开浮标或碇泊处最少10次,其中最少5次必须在日落至日出之间开始进行。 (c)将长度不少于220米但不多于260米的船舶停泊和驶离货运码头、泊位、船坞或码头最少20次,其中最少10次必须在日落至日出之间的时间开始进行。 I 连续的IIA级经验最少12个月。 (1996年第118号法律公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 1.请参阅载于《1996年领港(修订)令》(1996年第118号法律公告)第4条内的过渡性条文,该条条文转录如下─ “4.过渡性条文 紧接于1996年4月9日之前属有效的主体命令附表2及3,须在该日期前一如其属如此有效般适用于符合资格从事该附表2中指明的IIA、IIB或IIC级领港的持有执照的领港员,犹如本命令第3条从未制定一样。”。2.紧接于1996年4月9日之前属有效的附表3,现转录如下─ “附表3 [第6绦] 领港级别所需的经验和将执照的领港级别改为 较高级别所需的经验 领港级别 所需的经验 IIC (a)为长度不少于107米但不多于153米的船舶领港,前往或离开浮标或碇泊处最少10次,其中最少5次必须在日落至日出之间的时间开始进行;及 (b)将长度不少于107米但不多于153米的船舶停泊和驶离货运码头、泊位、船坞或码头最少20次,其中最少10次必须在日落至日出之间的时间开始进行。 IIB (a)连续的IIC级经验最少12个月;及 (b)为长度不少于153米但不多于168米的船舶领港,前往或离开浮标或碇泊处最少10次,其中最少5次必须在日落至日出之间的时间开始进行;及 (c)将长度不少于153米但不多于168米的船舶停泊和驶离货运码头、泊位、船坞或码头最少20次,其中最少10次必须在日落至日出之间的时间开始进行。 IIA (a)连续的IIB级经验最少12个月;及 (b)为长度不少于168米但不多于229米的船舶领港,前往或离开浮标或碇泊处最少10次,其中最少5次必须在日落至日出之间的时间开始进行;及 (c)将长度不少于168米但不多于229米的船舶停泊和驶离货运码头、泊位、船坞或码头最少20次,其中最少10次必须在日落至日出之间的时间开始进行。 I 连续的IIA级经验最少12个月。 (1984年第431号法律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