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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贵阳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组建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六月二日 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组建实施方案 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交通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城市功能的发挥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为缓解我市交通拥挤的状况,实施交通发展战略,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贵阳市轻轨交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筑委〔2009〕5号)的精神,组建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轨道公司),现制定组建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建公司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在拓展城市空间、提升城市功能中发挥重要作用,在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过程中,贵阳市决定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对缓解城市中心区道路交通拥堵的状况,构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贵阳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工作于2005年启动,2008年已完成了《贵阳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贵阳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贵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可行性研究报告》、《贵阳市城市快速交通建设规划(2008-2017)年环境影响报告书》、《贵阳市轨道交通详细性控制规划》、《贵阳市轨道交通建设融资方案》等申报资料,并于2008年12月上报省建设厅、省发改委审查后,已上报建设部和国家发改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已正式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开展建设规划评审工作。2月13日,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已在北京组织召开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预备会。为强力推进申报工作,加强轨道交通建设步伐,借鉴苏州、武汉、广州、杭州、南昌、南宁、西安等城市轨道交通申报、建设的经验,在项目申报初期明确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管理模式显得十分必要。为此,组建“贵阳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参与项目前期申报,进行项目的建设、融资、管理和营运等,促使我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顺利实施和正常运行。 二、组建原则 (一)建立贵阳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投融资平台,形成融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有机统一、高效运作的投融资机制,加快推进贵阳市重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发展。 (二)轨道公司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筹还贷、自负盈亏、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待条件成熟时,逐步改建为股权多元化的国有控股有限公司。 (三)轨道公司接受市建设局的行业管理和综合经济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三、公司名称、住所 公司名称: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金阳新区。 四、公司注册机构、纳税机构 公司注册机构: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司纳税机构:贵阳市国家税务局、贵阳市地方税务局。 五、公司性质、出资人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人: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六、注册资本 轨道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亿元,全部由市财政以现金注入。随着轨道公司后续资金的投入,注册资本金再进行调整增加。 七、经营范围 轨道交通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和部分沿线土地一级开发;轨道交通项目相关广告设计、制作及发布;轨道交通相关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资产经营。 以上经营范围不含需前置许可的项目。 八、主要职能 (一)轨道公司组建后立即开展轨道项目,做好项目申报等相关工作。 (二) 研究制定项目融资方案,开展项目融资工作。 (三) 工程建设。制定和完善项目建设方案,按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轨道交通建设等相关工作。 (四)负责建成后的轨道交通的营运和管理。 (五)开发和经营。在政府授权范围内进行土地一级开发、房地产开发、资产经营等。 (六)依法开展有关经营活动。 九、组织架构 (一)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轨道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轨道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董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内部董事2名、外部董事2名、职工董事1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董事长及董事待条件成熟时再配备)。 监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3名由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从贵阳市国有企业监事会中委派,2名为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由贵阳市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兼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