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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贵阳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六月二日 贵阳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抢抓机遇进一步加快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筑党发〔2009〕1号)精神,按照“在贵阳金阳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基础上搭建,承担金阳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土地一级开发、投融资等职能”的要求,组建贵阳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阳集团公司),现制定组建实施方案如下: 一、贵阳金阳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贵阳金阳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阳公司)是市委、市政府根据金阳新区开发建设的需要,于2001年10月批准成立,主要承担金阳新区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建项目建设的国有独资企业。金阳公司自成立以来,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先后完成了金阳新区17平方公里范围内以“四纵六横”骨架道路为主的近100公里长道路网,大型居住社区碧海花园、贵阳一中新校、金阳美食文化城等配套设施,景观绿地建设以及总建筑面积达25万平方米的市级行政中心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建配套项目的建设任务,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00 亿。承建的贵阳市级行政中心政府大楼和市委大楼在2006年分别荣获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鲁班奖”和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截止2008年12月31日,金阳公司资产总额为925096万元,总负债921615万元,所有者权益3481万元。在册职工235人(其中:高级职称19人,中级职称26人)。下属金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阳聚金商贸有限公司、金阳拆迁公司三家全资子公司。 二、组建原则 (一)以政府导向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则、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独立法人实体。 (二)金阳集团公司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筹还贷、自负盈亏、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待条件成熟时,逐步改建为股权多元化的国有控股有限公司。 (三)金阳集团公司接受金阳管委会的行业管理和综合经济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三、组建方式 以现有金阳公司为母公司,变更公司名称为“贵阳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设全资子公司,形成以产权联结为纽带的母子公司体系,完成金阳集团公司组建。将市政府历年投入金阳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等形成的存量资产,部分国有和上市国有股权及收益,金阳新区停车场、广告等经营权及收益,金阳新区土地一级开发权利及收益等注入。金阳新区财政预算安排用于金阳新区城市建设、维护的项目专项资金、部分土地出让收益作为增量注入,投入项目建设和滚动发展,金阳集团公司享有其形成的资产和收益。 四、公司名称、住所 公司名称:贵阳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贵阳市金阳新区碧海花园商业广场三楼。 五、公司注册机构、纳税机构 公司注册机构: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司纳税机构:贵阳市国家税务局、贵阳市地方税务局。 六、公司性质、出资人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人: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七、注册资本金增资 (一)首期注册资本为80.2亿。 金阳集团公司在现有注册资本2000万元的基础上,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对注册资本金进行增资,拟增资注册资本80亿元,使金阳集团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80.2亿元。增资注册的实物资产为金阳新区行政辖区范围内已建成未划转明确归属的市政道路、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房建工程、公益性项目、经营性项目,以及已搬入和拟搬入市级行政中心办公单位在老城区存量资产(房产及土地)等。 (二)后续资本注入 1.金阳新区财政预算内安排专项用于金阳新区城市建设、维护的专项资金。 2.金阳新区财政对该公司的政策性扶持资金。 3.金阳新区停车场、广告等其它经营权及收益。 4.金阳新区土地一级开发权及收益。 5.金阳新区土地出让金作为增量注入。 6.经政府批准的其他收益。 八、经营范围 投融资,承包建设工程项目,土地一级开发,资产经营,房地产开发,拆迁安置、物业管理,建筑材料及装璜材料经营,城市广告、停车场、交通、通讯等项目的特许经营及城市建设综合开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