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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依靠自主创新,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提升我市科技支撑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现就推进我市政产学研合作机制,走出一条应用型、开放型的自主创新之路,制定如下意见。 一、建立南宁市政产学研合作机制的必要性 政产学研合作机制是指政府、科研、生产不同部门在功能和资源优势上的协同互补,是技术创新上、中、下游各环节的有机对接和融合,通过政策环境优化、科技成果转移、技术入股、创新外包、联合攻关、合作研发等形式,构筑以科技成果产业化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依托互动组合的战略性、长期性和紧密性的创新体系,其目的在于组合各种技术创新要素,聚焦社会财富创造过程,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当前,我市创新主体、创新平台和创新环境建设加快推进,产研联合、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明显,但是创新资源不足、创新人才短缺的矛盾依然突出,政产学研合作还缺少有效的机制和模式,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因此,发挥政府目标导向和政策调节作用,全面推进政产学研合作机制已经成为我市转变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模式的客观要求。建立政产学研合作机制,不仅有利于拓展和创新资源配置方式,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步伐,构建自主创新体系、推动自主创新发展,加快由投资拉动向创新驱动转变,而且对于我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创新型城市,加快实现“跨越式发展”战略目标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此,有必要结合我市实际,把推进政产学研合作机制的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创新型城市、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抓手,以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为目的,以应用技术的研发和先进技术应用为重点,紧紧把握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和支柱产业的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和传统产业升级的共性技术,积极探索政产学研合作机制的有效途径和运行机制,促进政府、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紧密合作和优势互补。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原则。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政产学研合作机制中统筹规划、资源配置、环境优化、公共服务的调控作用,加强和支持政产学研合作机制体系建设,优化科技孵化器、专业园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环境,放活人才资源、科技要素和创新资源的市场体系,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推动和支撑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二)企业主体原则。明确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把政产学研合作的基点放在企业技术创新的需求上,充分发挥企业自主创新能动作用,吸收大学、科研机构和其他技术要素的机制和形式,通过技术投资、入股、联合协作等形式,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要求,使政产学研合作机制持久健康运行。 (三)产业化原则。以科研成果转化为目的,把重点放在培育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急需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上,扶持前瞻性和战略性的政产学研合作项目,提高产业的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推进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升级,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引导发展高新技术新兴产业。 (四)合作联动原则。按照“互动互补、各方联动、协同推进”的要求,充分整合政府、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各方面积极性,集成投资、政策、体制、文化、环境的综合优势,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增强协作,形成和促进政产学研合作的整体合力。 四、目标任务 以产业化为核心,以科技成果转化为重点,建立以政府为导向、企业为主体、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依托的政产学研合作的科技创新体系。到2015年,要完成: (一)培育50家产值超亿元以上的政产学研合作重点企业; (二)转化50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值超1000万元以上的科技成果; (三)建设完善50家企业研发中心(包括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程中心、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博士后工作站); (四)建设完善5个科技企业孵化基地,培育和孵化科技型企业100家; (五)形成10家高校政产学研合作的战略伙伴; (六)建成5个对重点产业有强大支撑作用的技术公共服务平台; (七)建成3个以高新技术开发区为基础、政产学研合作为支撑的专业示范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