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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西宁市经济委员会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6758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西宁市经济委员会关于我市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指导意见

[接上页]

  3、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教育。未经安全生产教育的职工不得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建立持证上岗制度,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依法保护环境。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法律、法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保持正常、稳定运行,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标准。企业在新建、扩建、改建及技术改造时,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
  
  十二、加强党的建设和职工民主管理
  
  要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要按照《党章》及有关规定,建立和健全企业党的组织,切实加强企业党的建设,不断改进企业党组织的工作内容和活动形式,进一步探索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途径和方法。
  
  企业要依照《劳动法》的规定与职工通过平等协商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做好劳动合同变更、续订、终止和解除等各项工作,完善企业内部劳动争议调解制度。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关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规定以及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劳动标准、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保证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有条件的企业要与工会就劳动条件、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发挥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方面的作用。建立健全厂务公开和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的制度。工会应当利用多种形式和途径,组织职工广泛开展劳动竞赛、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发明创造等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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