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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申请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的省属、市属企业,按属地原则管理,报当地设区市财政机关初审。 六、退税申请和办理时限 (一)退税申请时限:纳税人申请退税金额20万元以上的(含20万元),按月申请退税;其余纳税人一般按季申请退税;对纳税申报人两次申报弄虚作假的取消其申请退税资格。 (二)退税业务办理时限: 为提高退税审批效率,加快审核工作流程,在财政部规定的审核时间的基础上,缩短各环节审核时间。 1、初审机关退税申请办理时限要求。负责初审的财政机关原则上应当在收到退税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审核,并向负责复审的财政厅提交初审意见。负责初审的财政机关要对辖区内符合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建立退税台账,一户一账,内容包括:退税企业基本信息、财税[2008]157号文件规定认定企业退税资格的相关资料、企业申报增值税退税审核情况等。 2、复审机关退税申请办理时限要求。负责复审的财政厅应当在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终审的专员办提交复审意见。 3、终审机关退税申请办理时限要求。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终审业务由专员办负责。专员办应当在收到复审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终审并办理妥当有关退税手续。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终审同意后,由专员办开具“退税批复通知书”,负责初审的财政机关据以开具《收入退还书》,相关国库根据“退税批复通知书”和《收入退还书》办理退库手续。 七、退税工作要求 (一)负责初审的财政机关对于纳税人第一次申请退税的,必须在上报初审意见前派人到现场审核有关条件的满足情况,有特殊原因不能做到的,应在提交意见后2个月内到现场审核有关条件的满足情况。发现有不满足条件的,及时通知负责复审的财政厅和终审的专员办。 专员办、负责初审、复审的财政机关应当定期(自收到纳税人第一次退税申请之日起至少每12个月一次)向同级公安、商务、环保和税务部门及人民银行对纳税人申明的内容进行核实,对经查实的与申明不符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凡问题在初次申请退税之日前发生的,应当追缴纳税人此前骗取的退税款,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取消其以后申请享受本通知规定退税政策的资格;凡问题在初次申请退税之日后发生的,取消其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生效之日起申请享受本通知规定退税政策的资格。 (二)各初审、复审和终审机关在审核过程中应严格按政策规定审核把关,发现初审财政机关把关不严,受到复审和终审机关两次以上警告的,取消其初审资格。各初审、复审和终审机关及相关国库应当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制度与工作纪律,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对退税工作的监督,不断改进和完善增值税退税审批工作。 八、本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附表一: 初审阶段 企业申报时间及送达人 财政机关受理人及受理时间 上报或取回材料时间 复审阶段 初审批复材料受理受理人及受理时间 送达人 上报或取回材料时间 终审阶段 复审批复材料受理受理人及受理时间 送达人 批复时间 附表二: 企业名称:单位:元 项目 全部应税货物 申请退税货物 销售额 增值税应税收入 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 上期留抵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 免抵退货物应抵税额 应抵扣税额 实际抵扣税额 应纳税额 期末留抵税额 已缴税额 税单张数 退付比例 不填写 应退税额 不填写 附表三: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企业简称 退税类型 行政区划 退税开户行 退税账号 退税率 经办国库 企业所在地国税局 企业负责人资料 企业负责人姓名 企业负责人职务 联系方式 财务负责人资料 财务负责人姓名 财务负责人职务 联系方式 备注 附表四:金额单位:元 申报单位 退税类别 申报金额 退税所属时期 申报材料 1、退税申请报告 2、《增值税退税申请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完税凭证复印件">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完税凭证复印件 4、税务稽查结论复印件(第一次申报时提供) 5、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