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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财驻赣监字[2009]19号
【颁布时间】 2009-02-23
【实施时间】 2009-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726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财政部驻江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再生资源增值税退付申报审批操作办法》的通知

[接上页]

  6、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第一次申报时提供)
  
  7、主管税务、国库部门对税款缴纳的相关证明
  
  8、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备案登记证明及公安部门证明复印件(第一次申报时提供)
  
  9、再生资源仓储、整理、加工场地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或者其租赁合同的复印件(第一次申报时提供)
  
  10、通过金融机构结算的再生资源销售额及全部再生资源销售额的有关数据及资料
  
  11.、自2007年1月1日起,未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县级以上工商、商务、环保、税务、公安机关相应的行政处罚(警告和罚款除外)的书面申明(第一次申报时提供)
  
  12、其他应报送的材料
  
  经办人审核意见
  
  部门负责人审核意见
  
  单位负责人意见及公章
  
  附表五:金额单位:元
  
  申报单位
  
  退税类别
  
  申报金额
  
  退税所属时期
  
  申报材料
  
  1、退税申请报告
  
  2、《增值税退税申请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完税凭证复印件">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完税凭证复印件
  
  4、税务稽查结论复印件(第一次申报时提供)
  
  5、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
  
  6、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第一次申报时提供)
  
  7、主管税务、国库部门对税款缴纳的相关证明
  
  8、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备案登记证明及公安部门证明复印件(第一次申报时提供)
  
  9、再生资源仓储、整理、加工场地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或者其租赁合同的复印件(第一次申报时提供)
  
  10、通过金融机构结算的再生资源销售额及全部再生资源销售额的有关数据及资料
  
  11.、自2007年1月1日起,未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县级以上工商、商务、环保、税务、公安机关相应的行政处罚(警告和罚款除外)的书面申明(第一次申报时提供)
  
  12、其他应报送的材料
  
  经办人审核意见
  
  部门负责人审核意见
  
  单位负责人意见及公章
  
  附表六:金额单位:元
  
  申报单位
  
  退税类别
  
  申报金额
  
  退税所属时期
  
  申报材料
  
  1、退税申请报告
  
  2、《增值税退税申请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完税凭证复印件">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完税凭证复印件
  
  4、税务稽查结论复印件(第一次申报时提供)
  
  5、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
  
  6、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第一次申报时提供)
  
  7、主管税务、国库部门对税款缴纳的相关证明
  
  8、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备案登记证明及公安部门证明复印件(第一次申报时提供)
  
  9、再生资源仓储、整理、加工场地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或者其租赁合同的复印件(第一次申报时提供)
  
  10、通过金融机构结算的再生资源销售额及全部再生资源销售额的有关数据及资料
  
  11.、自2007年1月1日起,未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县级以上工商、商务、环保、税务、公安机关相应的行政处罚(警告和罚款除外)的书面申明(第一次申报时提供)
  
  12、其他应报送的材料
  
  经办人审核意见
  
  部门负责人审核意见
  
  单位负责人意见及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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