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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农垦局,市直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环保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2008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考核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九年二月十九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2008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意见 (市环保局 二OO九年二月)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以下简称“城考”),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各级政府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总责的重要考核内容,旨在以量化的环境指标、污染防治和城市建设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市政府在“城考”中的绩效。“城考”的工作原则是政府负总责,各部门分工协作,环保部门统一监督。 近年来,我市的“城考”工作在市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有了明显进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初见成效,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控制,城市面貌发生显著变化。但从总体上看,我市环境质量的改善还处于低水平,自然环境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善,水、气、声、渣污染还需要继续整治,有些“城考”指标还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还需要做许多艰苦细致的工作。 依据国家“十一五”期间“城考”指标,对照我市2007年“城考”考核结果,16项指标大体可分为4种情况:一是现已得到满分的7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工业烟尘稳定达标率、环境保护机构建设;二是有一定基础,通过强化监督管理和少量投资可取得显著效果的有4项,空气环境质量、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重点工业企业排放达标率、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三是有一定难度,通过适当投资和努力可取得一定实效的有1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四是难度大的有4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清洁能源使用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率。根据上述情况,我市“城考”工作要取得较好成绩,尚需作出较大努力。 2008年我市“城考”工作,应该在两个方面得到强化:一是各部门必须妥善处理经济建设、城市建设、环境建设的关系,强化责任意识,建立相互沟通、协调机制。努力向环境管理要效益,以适当投资换取最佳的环境效益。二是要采取正确的对策,发挥优势,先易后难,狠抓重点,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对现已满分的项目,要巩固成果,再迈新步,对有一定基础的项目要挖掘潜力,促其实现,对难度大的项目要创造条件,有所改善。 要达到上述目标,各部门应本着为本地区本部门环境质量和污染治理负责的原则,对各自承担的“城考”考核指标,实行承包责任制,专人负责,一包到底,不留死角,各负其责,确保落实。 1、统计部门。考核指标为清洁能源使用率,万元产值工业增加值。要求及时向环保部门提供相关数据,并衔接好与环保部门的数据测算、汇总、上报工作。 2、卫生部门。考核指标为医疗垃圾集中处理率。要按照考核要求,在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厂未建成前,指定一家处理能力大的医院,作为过渡性医疗废物处理点,集中收集处理城区内的医疗废物。同时,要会同临河区政府和环保部门出台集中收集处理医疗废物的文件,并监督执行,要求医疗废物收集处理单位,建立健全相关收集、处理医疗废物的台帐。 3、水务部门。考核指标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要求按考核细则向环保部门提供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审批、验收和一年四次的出水水质监测报告;完成污水处理厂进水口、出水口在线监测装置的安装,并与市环保局在线监控平台联网;健全和完善污水处理厂台帐。同时,要加强全市集中饮用水源地的保护,设立水源保护区的警示标志牌,并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或办法。 4、临河区政府。考核指标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厂两项指标,要求按考核要求,向环保部门提供垃圾处理厂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厂的审批、验收资料和一年四次的垃圾渗滤液的监测报告。2009年2月底前,完成垃圾处理厂的验收,并对未来垃圾处理厂的建设进行规划。要加快医疗废物处理厂的建设进度,力争2009年6月底前建成投运。 5、城建部门。考核指标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要求按考核细则及时向环保部门提供相关测算数据,并与环保部门衔接有关数据的汇总和上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