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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9、开展对服务消费领域和农资产品领域中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潜规则的征集和点评活动。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服务消费领域和农资产品领域的社会监督,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构建和谐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消协、省消协的工作部署,全市消协组织将统一开展挑战消费领域潜规则行动。 10、开展“推荐商品”展示推介活动。3·15期间,有条件的地区可结合广场咨询活动等方式,组织本地区“推荐商品”的展示活动,向广大消费者推介信誉好、质量优、售后服务佳的商品,提升消费者的消费信心,积极为扩大内需、推动经济发展服务。 11、网报互动,组织“2008,我的消费故事”和“2009,我想……”博文征集活动。为大力开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宣传活动,稳定广大消费者的消费预期,进一步坚定消费信心, 3?15期间,市消协将联合《扬州晚报博客网》,通过网报互动形式,在网上征集关于2008消费故事及2009消费憧憬的博客文章。 12、编印发行《3·15特刊》。3·15期间,市消协将编辑印发纪念3?15特刊。特刊内容主要宣传和反映全市2008年消费维权工作概况、消费者投诉热点、消费维权法律法规、消费商品比较试验结果、消费指导、侵犯消费者案例、消费维权先进典型等。特刊内容将力求生动活泼,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和教育性,能够引起广大消费者阅读兴趣。 13、参与市场监督检查。3·15期间,各地积极参与工商部门组织的市场监督检查、特别是农资市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种侵害消费者、特别是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效规范市场秩序。各地消协的基层网络组织要恪尽职守,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重大举报线索迅速作出反应,及时调查处理,配合工商部门加大对不法经营者的惩治力度。 14、开展“农村消费维权流动服务”活动,编印并赠送《农村消费维权实用手册》。加强对农村消费者的教育引导,提高农村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是全市各级消协组织现阶段加大农村消费维权力度的有效途径。3·15前后,各地要组织开展“农村消费维权流动服务”活动。市消协、市“放心消费”创建办将编印《农村消费维权实用手册》,分发至全市各乡村维权投诉站(点),使广大农村消费者能够通俗易懂地熟悉《消法》等维权法律法规,掌握并提高维权能力和水平。 三、活动形式及时间安排 2月初开始,全市消协针对服务消费领域和农资产品领域中那些不为消费者知晓、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潜规则,公开开展面向社会的征集活动。 2月10日开始,市消协联合各地消协开展纪念3·15特刊的资料搜集、整理、编排和设计工作。 2月下旬,举行“消费维权绿色通道专用邮资封”首发式,启动“民生行业满意度”、“消费维权状况”等调查活动。 2月下旬,组织“牵手消费促发展”--消费者名企体验活动。 2月下旬开始,各地与新闻媒体联合举办各类3?15专题节目。 2月中旬开始,市消协联合扬州晚报博客网,开展博客文章征集。 2月20日前,市消协将省消协“3·15”专刊中扬州版面样稿送至省消协。 2月20日前,初步确定我市3·15新闻发布会内容,并上报省消协。 2月底前,各地召开消费者代表座谈会,宣传年主题活动精神,并广泛征求与会代表对2009年维权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3月5日前,各地初步汇总在服务消费领域和农资产品领域中,那些不为消费者知晓、难为消费者知晓、对消费者危害极大的潜规则,组织专家进行点评,提出破解建议,并将相关案例、数据报市消协。 3月10日市消协与各地联动召开新闻发布会,将相关发布材料于会前下发各地。 3月15日前,市工商局、市消协、市广电总台和高邮工商局、高邮消协联合举办纪念3?15文艺晚会。有条件的地区可举办纪念3?15文艺晚会,如现场直播,各地12315工作机构和消费者协会要做好晚会期间的投诉举报受理工作。 3月15日,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消费者协会和“放心消费”创建办联合举办大型广场咨询服务活动。扬州市区分别由广陵、维扬、开发区、邗江工商局、消协在各辖区大型广场设立咨询服务活动现场。扬州工商局、扬州市消协将继续和广陵工商分局、广陵区消协在时代广场联合举办3·15广场咨询服务等宣传活动。 3月15日,各地发行纪念3·15特刊。 3月下旬,利用3·15特刊,组织开展“3·15”和“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有奖知识竞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