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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北政办[2009]14号
【颁布时间】 2009-02-13
【实施时间】 2009-02-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7714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人民政府值班室值班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

[接上页]

  (八)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情况,要加强与市委值班室等相关单位的联系沟通,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九)对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报送突发公共事件进行督促,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
  
  (十)认真做好领导政务活动汇总工作,市长、副市长的次日政务活动安排,由对应科室于当日下班前主动报告值班室;秘书长、副秘书长的次日政务活动安排,由办公室对应的科室指定专人于当日下班前主动报告值班室。
  
  (十一)通过值班室所发的各种通知,必须以文字为依据并经办公室领导审批同意。
  
  三、业务管理
  
  (一)实行带班、主副班制度。工作日和公休日带班工作,由值班室负责同志负责;法定节假日期间的带班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轮流负责。工作日白天、夜间以及公休日值班工作由值班室的值班人员轮值,实行主班、副班制度。主班负责办理当班期间具体值班事项,副班予以协助。每年国庆、春节假日各3天,元旦、“五一节”、端午、中秋等假日各1天,安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各科室轮流值班。
  
  (二)实行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日记,履行交接班手续,交班时讲清已办和待办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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