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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银川市第三代新农村住宅研究与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二OO九年二月十一日 银川市第三代新农村住宅研究与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着力改善农村落后面貌,提高农村住宅建设水平和质量,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安排部署,现就银川市第三代新农村住宅研究与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全面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大力推进农村住宅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奋力开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从2008年年底开始,利用一年时间,围绕银川市第三代新农村住宅研究与示范项目的实施,全面启动新型农宅建筑材料和结构维护体系研究,完成多种新型农宅设计方案,示范建设100户新型农宅,编制完成《银川市第三代新农村住宅设计方案通用图集》和《银川市新农村住宅建设质量控制标准服务指南》,为今后我市农村住宅建设提供参考和技术指导,引导农民建设成本低、质量好、功能全的新型农宅。 三、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一)组织机构 成立银川市第三代新农村住宅研究与示范项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代荣民 副市长 副组长: 张晓明 市委副秘书长、政策研究室主任 蒋珊珊 市规划管理局局长 成 员: 杨 杰 市财政局局长 蒋光临 市建设局局长 高云山 市交通局局长 陈 军 市科技局局长 刘 福 市农牧局局长 徐庆林 市园林局局长 刘治全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李建军 灵武市市长 丁建懿 永宁县县长 方 仁 贺兰县县长 陈淑惠 兴庆区区长 袁京平 金凤区区长 金 花 西夏区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规划管理局,蒋珊珊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政研室: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和联系沟通等工作。 市规划管理局:负责组织银川市第三代新农村住宅专项课题研究,为全市第三代新农村住宅示范建设工程提供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及技术指导服务,编制《银川市第三代新农村住宅设计方案通用图集》。 市财政局:负责课题经费及银川市和各县(市)区配套资金落实、使用和监督等工作。 市建设局:负责示范工程的工程招投标管理、工程质量监督、指导及验收工作,编制《银川市新农村住宅建设质量控制标准服务指南》。 市科技局:落实国家、自治区相关补助资金。 市农牧局:负责示范庄点的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的督促指导以及沼气等清洁能源的推广工作,落实国家、自治区相关补助资金。 市园林局:负责示范庄点绿化的督促指导工作,落实国家、自治区相关补助资金。 市交通局:落实国家、自治区相关补助资金。 市环保局:负责示范庄点太阳能利用的推广工作,落实国家、自治区相关补助资金。 各县(市)区政府:全面负责第三代新农村住宅示范工程的组织实施、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项目资金筹措等具体建设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规划设计阶段 2008年11月1日――2009年3月31日:全面启动银川市第三代新农村住宅研究与示范项目,完成实施方案制定、资料收集、课题研究单位委托、方案设计、专家评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委政研室、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宣传动员阶段 2009年2月1日――2009年3月31日:完成示范点选址、资金筹措等前期准备工作。 责任单位:市委政研室、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示范农宅建设阶段 2009年4月1日――2009年9月30日:完成100户新型示范农宅建设工作,配套完善村庄基础设施。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委政研室、财政局、规划局、农牧局、建设局、园林局、交通局、环保局 (四)示范工程验收阶段 2009年10月1日――2009年10月31日:组织对示范工程进行验收,交付农户使用。 责任单位:市委政研室、规划局、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农牧局、园林局、交通局、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