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波市计生委
【颁布时间】 2009-02-11
【实施时间】 2009-02-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776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宁波市计生委关于印发2009年宁波市人口计生委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2009年宁波市人口计生委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反腐倡廉建设。
  
  
二OO九年二月十一日

  
  
2009年宁波市人口计生委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2009年,市人口计生委纪检监察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则》和市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细则》的要求,紧密联系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全面履行职责,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用制度规范行为,继续推进人口计生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我市“十一五”人口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政治保证。
  
  一、加强宣传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一)深入开展学习党章的专题教育。运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专题安排学习党章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对照党章的要求,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查找差距和不足,落实整改措施,督促党员干部模范遵守党的纪律,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良好形象,争当群众满意、基层满意的人口计生工作者。
  
  (二)积极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教育活动。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将主题实践教育活动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相结合,与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相结合,把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用中央的精神统一委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
  
  (三)深入开展以预防职务犯罪和治理商业贿赂为重点内容的法纪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自觉抵制贿赂。做好警示教育,组织观看人口计生系统作风建设先进事迹报告片和警示教育片,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学先进、比贡献,加强职业道德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四)落实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教育。近期要认真组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要针对党员干部的思想组织集中学习教育,继续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
  
  (五)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要坚持把廉政教育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培训的教学计划,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增强教育效果,积极挖掘廉政文化资源,扩大廉政文化的影响力,利用各种载体,宣传人口计生系统干部队伍廉政勤政先进事迹,进一步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
  
  二、加强制度建设,做好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
  
  (六)修订和完善市人口计生委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
  
  (七)认真执行中共宁波市人口计生委党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细则》。
  
  (八)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和检查考评工作纪律》。
  
  (九)改革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机制。
  
  (十)督促相关业务职能处室制定和落实公务消费管理制度。
  
  三、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权力正确运行
  
  (十一)参与市人大、政协组织开展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的执法检查。检查监督人口计生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情况。
  
  (十二)参与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四权分离”,确保奖扶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发放给符合条件的群众。
  
  (十三)认真查办严重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和检查考评工作纪律的案件,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四)坚决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促进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
  
  (十五)认真受理群众的信访举报,及时核实反映的问题。对举报的案件,做到有一件查一件,件件有着落。
  
  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转变机关工作作风
  
  (十六)坚持以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为重点,不断加强政风行风机关效能建设。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议。积极开展人口计生“阳光热线”行动,大力推进政(村)务公开和便民服务,向社会公开人口计生行政权力、办事程序和工作纪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督促基层人口计生工作者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积极创建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使群众的满意程度得到进一步提高。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