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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乌鲁木齐市创建宜居社区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二月九日 乌鲁木齐市创建宜居社区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高社区环境质量和建设水平,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根据2009年政府工作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宜居首府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创建理念,逐步形成各区人民政府主导、街道办事处负责、社区居委会具体实施、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的创建机制。改善社区环境,完善社区功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生活便利和安全文明的宜居社区,为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和中国最佳民俗风情旅游城市的目标任务夯实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确保我市宜居社区创建工作顺利实施,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乌鲁木齐市创建宜居社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李宏斌 副市长 副组长: 李占清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马伊磊 市建委主任 成员: 李东亮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秦继军 市水务局局长 陈季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李志干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宋亚君 天山区副区长 曹斌 沙依巴克区副区长 海万军 新市区副区长 周念 水磨沟区副区长 张天石 米东区副区长 朱英杰 头屯河区副区长 杨志明 达坂城区副区长 昝少平 市林业局副局长 刘伟 市市政市容局副局长 韩兆礼 市环保局副局长 张志烈 市执法局副局长 司马义·依布拉音 市房产局副局长 戴伊强 市公安局消防局副局长 张强 市创建办副主任、市爱卫办主任 周建平 市建委副主任 王庆生 市建委助理调研员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研究制定创建宜居社区的方案,协调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物业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消防设施建设管理等方面工作,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定期检查指导全市宜居社区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办公室主任由马伊磊兼任,副主任由李东亮和王庆生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具体组织对全市宜居社区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做出的各项部署,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向社会发布创建工作信息,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宜居社区创建活动;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提出表彰意见,报领导小组审核;负责做好创建宜居社区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八个社区专项行业指导工作组: (一)园林绿化行业指导组,组长由昝少平兼任; (二)市容环境卫生行业指导组,组长由刘伟兼任; (三)环境保护行业指导组,组长由韩兆礼兼任; (四)物业管理指导组,组长由司马义·依不拉音兼任; (五)整治社区容貌秩序行业指导组,组长由张志烈兼任; (六)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行业指导组,组长由周建平兼任; (七)消防安全管理指导组,组长由戴伊强兼任; (八)社区综合指导组,组长由李东亮兼任。 专项行业指导组职责:依据行业分工和各专项创建标准、计划,指导并协调各区、各街道、各社区开展宜居社区创建工作。 三、创建标准 总体目标:社区环境整洁有序、绿化达标、和谐美观、生活方便宜人。 (一)园林绿化。社区公园、游园绿地、附属绿地规划布局合理,景观优美、适宜,小区绿地率达到25%以上;园林建筑、小品及绿化配套设施完整、整洁;乔灌花草搭配合理,绿量充足,绿地养护、病虫害防治等措施及时有效;管理制度完善,督促检查到位,无枯死苗木,无枯枝落叶,草坪无斑秃、无杂草,水面无漂浮物;卫生整洁无死角,无跑漏水现象。 (二)环境卫生。有健全的保洁队伍,有保洁工作制度,环卫设施完备整洁,居民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密闭中转,无焚烧垃圾、沿路洒漏现象;积雪污物及时清运,果皮纸屑及时清扫,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保持社区道路两侧、公共场所、单位、居民院落干净整洁;有完善的早、夜市管理制度,中心城区没有占用城市主、次干道开设市场的现象,巷道内的经营摊点要划行归市,按规定时间开放和关闭,有专人负责卫生保洁,专用垃圾容器干净,垃圾实行袋装,无乱堆乱放,闭市后,及时清扫,垃圾及时清运,市场周边环境干净,环境卫生达标,管理规范有序;小区房屋的公共走道要保持干净整洁,不得随意占用或堆放杂物;拆建施工工地设置遮挡尘土和安全防护设施,运输、装卸、堆放、使用泥土和砂土等散体材料不得污染周围环境,进出工地车辆不得带泥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