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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结合控烟在全市开展建设健康单位活动,机关、医院、学校要起到带头引导作用。政府公务员、教师、医务人员要做到90%不吸烟。以健康机关、健康医院、健康学校带动企业、社区、家庭积极参与,使市民的生活更加健康。 3、大力宣传《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加强控烟能力建设,到2010年全市90%的医院、中小学校成为无烟场所。 (八)农村健康教育 1、建立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多部门合作的农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工作机制,针对当前农村居民健康需求的变化,以普及基本卫生知识及行为养成为目的,帮助广大农民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2、各级爱卫会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好农村乡镇健康教育工作,要紧密结合农村改水、改厕、创建文明卫生乡镇和文明卫生村屯工作,落实健康教育各项工作。 3、各乡镇(村)要利用农村健康教育学校,以电视、卫生报刊、讲座、广播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村各种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的防治知识及妇幼保健、饮用水卫生、粪尿分集式厕所的建造意义和使用方法等各种卫生常识,农村健康教育普及率要达到90%。 4、各乡镇健康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按要求组织开展健康教育的各项工作,各乡镇中小学校、卫生院等单位要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活动有记录,各种材料齐全规范,达到规定要求。 5、各县(市)、区有关部门,特别是健康教育指导部门,要积极配合开展好农村健康教育活动,要以各种渠道为农民送医药,送科普知识及各种宣传材料。要不断加强农村改水、改厕及健康教育工作,普及改水、改厕知识和技术,不断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 (九)发挥新闻媒体作用,传播科学卫生知识 各新闻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做好年度宣传计划,长春日报、长春晚报要坚持设健康教育专栏,每周一期。长春人民广播电台、长春电视台的卫生与健康节目,每周至少播出两次,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影视等传播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健康知识的传播手段,使健康知识能更好的渗透和融入到市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同时要制作多种形式的卫生公益广告播放。在全市大型卫生宣传活动中,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十)加强爱国卫生宣传工作 各级爱卫会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搞好社会卫生宣传活动,要在各卫生日及全市大型宣传活动期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卫生宣传、健康咨询活动,结合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建设美丽和谐长春工作,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通过多种途径的社会宣传,使群众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素质和卫生习惯,自觉遵守卫生法规,积极参与到爱国卫生运动中来。 二、保证措施 1、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健康教育工作当作大事列入议事日程,要建立政府负责、部门合作、社会动员、群众参与为特点的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机制。要加大对健康教育工作的投入,配置必要的宣教设备和资料,保证各项健康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2、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要加强对所辖单位健康教育工作的业务指导,对重点行业、社区、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健康教育工作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要限期整改,使其尽快达到规定要求。要进一步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建立一只专业化健康教育队伍。不断提高健教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加强健康教育理论和技能的培训,充分发挥业务指导的作用,同时要定期培训基层单位、重点行业的健康教育工作人员。 3、各县(市)、区爱卫办、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各乡镇要发挥健康教育网络作用,在巩固健康教育成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认真学习外地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促进健康教育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4、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广泛深入持久地传播健康知识,指导市民掌握科学的保健知识和技能,要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以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文明卫生程度,激发他们的责任感和荣誉感,积极参与到建设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来。 5、卫生、教育、文化、交通等部门要认真抓好自管单位的健康教育工作,使居民、中小学生、政府公务员、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医务人员、病人的卫生知识达到《国家卫生城市》规定的要求,并积极参与到“健康长春行动”活动中去,同时各部门要充分利用主要街路及出入城口设立的宣传栏、宣传橱窗、广告牌宣传各种卫生法规、健康常识。市容环卫局、工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清除城区内、室内外各种烟草广告工作。 6、在今年工作的中,市爱卫办将进一步加大对各城区、各部门健康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在巩固和发展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的基础上,推动各城区、各部门、各行业的健康教育工作不断向前发展,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为全市即将开展的建设健康城市工作打好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