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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法规编号】 794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第291A章 海鱼(统营和输出)规例

[接上页]

  任何人因以下事情而感到受屈─
  
  (a)处长就发出输出许可证的申请作出的决定;
  
  (b)输出许可证的取消;或
  
  (c)指定人员对第4E条所授予的任何权力的行使,可于21天内或行政长官就任何特定个案而容许的较长期间内,以呈请方式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提出上诉。
  
  (1976年第115号法律公告;1999年第65号第3条)
  
  第291A章 第4G条罪行及罚则
  
  任何人─
  
  (a)违反第4B或4E(1)或(4)条;或
  
  (b)在根据第4C条提出的输出许可证申请中,作出他知道在要项上是虚假或具误导性的陈述,即属犯罪,可处罚款$10000及监禁6个月。
  
  (1976年第115号法律公告;1988年第72号法律公告)
  
  第291A章 第5条罪行
  
  任何人─
  
  (a)煽惑其他人不买或不卖海鱼,或恐吓其他人意图使该其他人不买或不卖海鱼;或 (2003年第33号第5条)
  
  (b)违反第3条, (2003年第33号第5条)
  
  (c)-(d) (由2003年第33号第5条废除)
  
  (1988年第72号法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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