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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私金业务系统客户(产品)经理的岗位与等级设置 (一)私金业务系统客户经理的岗位设置在面对私金客户市场的业务一线,原则上设置在分行和中心支行,条件具备的支行也可设立。 (二)私金业务系统产品经理可设置在总、分行私金部(处)。总行产品经理对全行性私金业务产品实行总分行垂直化管理。 (三)私金业务系统客户(产品)经理的来源为各分支行从事私金业务产品研发或营销工作的人员中择优聘任。 (四)客户经理序列是我行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专务序列而非行政序列。各行可以根据业务发展和实际工作需求,在客户经理内部划分不同的层次,根据责任大小,工作难易程度,可分为高级客户经理、客户经理和助理客户经理,不同层次的客户经理应有不同的任职条件和工作内容,享受不同待遇。 五、私金业务系统客户(产品)经理的基本职责和权利 (一)私金业务系统客户经理的基本职责和权利 1.基本职责 (1)根据总体私金营销计划,在研究市场、客户和竞争对手的基础上,提出目标客户的服务方案和拓展潜在客户的工作计划。 (2)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主动发掘目标客户,为高收入、高资信、高学历的优质客户群体提供个人金融产品导购、投资理财策划、市场经济咨询等方面专业化、个性化的个人理财服务,培植和扩大优质客户群体。 (3)注意市场变化和客户潜在需求,及时收集和反馈客户信息,并根据客户需求的变化,提出优化和开发新产品的建议,积极做好新产品的推广工作,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占有水平。 (4)定期回访客户,维系与客户的良好关系,根据客户现有资产负债情况、交易量以及未来可能带来的综合业务收益,定期地对客户价值作出分析,不断完善客户档案,优化目标客户。 (5)密切跟踪客户的经营状况、信用变动情况和可能发生的风险,及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争取最大限度减少我行损失。 2.基本权利 (1)私金业务系统客户经理有权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在不违反制度规定的前提下为客户提供一揽子服务,并牵头处理与客户的纠纷; (2)根据客户的需求、建议或意见,有权督促相关业务部门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或解决方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客户,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提升交行形象; (3)拥有本行目标客户业务交易信息的调查权; (4)享有优先接受业务培训和学习的权利。 (二)私金业务系统产品经理的基本职责和权利 1.基本职责 (1)根据私金业务总体发展规划,在调查产品市场、同业和客户的基础上,结合产品生命周期、政策法规和本行资源等方面因素,提出私金新产品开发或对原有产品优化、改进的工作计划。 (2)综合市场信息和客户需求,提出新产品开发或优化产品的可行性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开发业务需求,开发、改进和完善的时间进度、工作量,及产品推出后的业务量和效益情况等方面。 (3)组织项目报告的可行性分析和电脑开发测试,协调部门间配合,监控项目的整体工作进程。 (4)组织对新产品分销、促销的整体营销策划和培训的推广工作,使产品更快、更好地融入市场、赢得客户。 (5)独立或参与对重大目标客户资源的开发,通过为重大客户提供金融产品导购、投资理财策划等个性化、专业化营销服务,不断提升我行精品化服务档次。 (6)定期收集客户反馈信息,分析产品运行状况,根据新的市场和客户需求不断优化私金产品的服务和功能。 2.基本权利 (1)根据项目实施的需要,由产品经理在全行范围内选拔、推荐项目小组成员,报私金部(处)审核。 (2)项目小组成员必须每周保证一定的工作日从事项目小组安排的工作,并出席每周的例会,负责将例会中讨论的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属部门领导汇报。 (3)产品推进过程中需要各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时,产品经理有权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开会研究,相关职能部门的分管经理必须参加,提出指导性建议。 六、私金业务系统客户经理的申报和聘任 (一)客户经理的申报 1.根据本行私金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分行私金业务系统客户经理制推行领导小组确定客户经理的职位、职数,以及职位职责和工作目标。 2.依据已确定私金业务系统客户经理的职位、职数和竞争上岗、择优聘任的原则,由员工采取自愿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经所在部门或私金处进行审核,提出推荐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审定或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