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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银行操作员审核《基金客户资料登记表》填写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证件和资料是否齐全、有效,机构投资者盖章是否与预留银行印章一致。无误后进入销客户资料交易菜单,刷卡读入金穗借记卡号,提请投资者输入密码,录入投资者的有关资料,经审核无误,提交系统处理。 ①个人投资者录入:证件种类、证件号码、投资者姓名、地址、邮编、电话号码。 ②机构投资者录入:机构名称、证件种类、证件号码、地址、邮编、电话号码、法人代表姓名、经办人姓名、证件种类、证件号码。 (3)银行操作人员收到受理成功信息后,打印并审核《基金客户资料登记表》,交投资者签字确认,加盖银行业务章和操作员名章,银行将投资者提供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基金客户资料登记表》的一联留存,另一联连同金穗借记卡、证件和资料交还投资者。 (4)收到受理不成功信息时须向投资人说明原因,并将身份证件、金穗借记卡等相关资料交还投资者。 (5)发生系统超时,须做末笔查询。若确已成功的,按步骤(3)补打受理凭证;若未成功的重新提交销客户资料业务。 (三)认购 1.投资者认购开放式基金,需填写《代理基金申/认购申请表》(一式两联),并与金穗借记卡一并交银行操作人员。 2.操作员审核《代理基金申/认购申请表》填写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机构投资者加盖的印章是否与银行预留印鉴一致。审核无误后进入认购交易菜单,刷卡读入金穗借记卡号,提请投资者输入密码,录入基金代码、认购金额(份额),经审核无误,提交系统处理。 3.银行操作人员收到受理成功信息后,打印并审核《代理基金申/认购申请表》,交投资者签字确认,加盖银行业务章和操作员名章,银行留存一联,另一联连同金穗借记卡交还投资者。 4.收到受理不成功信息时须向投资人说明原因,并将身份证件、金穗借记卡等相关资料交还投资者。 5.发生系统超时,须做末笔查询。若确已成功的,按步骤3补打受理凭证;若未成功的重新提交认购业务。 6.注册登记中心确认成功后,操作员根据投资者需求打印《交割单》。 (四)申购 1.投资者申购开放式基金,需填写《代理基金申/认购申请表》(一式两联),并与金穗借记卡一并交银行操作人员。 2.操作人员审核《代理基金申/认购申请表》填写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机构投资者加盖的印章是否与银行预留印鉴一致。无误后进入申购交易菜单,刷卡读入金穗借记卡号,提请投资者输入密码,录入基金代码、申购金额(份额),审核无误,提交系统处理。 3.银行操作员收到受理成功信息后,打印并审核《代理基金申/认购申请表》,交投资者签字确认,加盖银行业务章和操作员名章,银行留存一联,另一联连同金穗借记卡一并交还投资者。 4.收到受理不成功信息时须向投资者说明原因,并将身份证件、金穗借记卡等相关资料交还投资者。 5.发生系统超时,须做末笔查询。查询后,若确已成功的,按步骤3补打受理凭证;若未成功的重新提交申购业务。 6.注册登记中心确认成功后,操作员根据投资者需求打印《交割单》。 (五)赎回 1.投资者赎回开放式基金,需填写《代理基金赎回申请表》(一式两联),并与金穗借记卡一并交银行操作人员。 2.操作员审核《代理基金赎回申请表》填写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机构投资者加盖的印章是否与银行预留印鉴一致。无误后进入赎回交易菜单,刷卡读入金穗借记卡号,提请投资者输入密码,录入基金代码、赎回份额、选择延迟或不延迟,审核无误,提交系统处理。 3.银行操作员收到受理成功信息后,打印并审核《代理基金赎回申请表》,交投资者签字确认,加盖银行业务公章和操作人员名章,银行留存一联,另一联连同金穗借记卡一并交还投资者。 4.收到受理不成功信息时须向投资人说明原因,并将身份证件、金穗借记卡等相关资料交还投资者。 5.发生系统超时,须做末笔查询。查询后,若确已成功的,按步骤3补打受理凭证;若未成功的重新提交赎回业务。 6.注册登记中心确认成功后,操作员根据投资者需求查询或打印《交割单》。 (六)撤单 1.投资者对当日受理的交易申请撤销,需填写《撤单委托书》(一式两联),并与金穗借记卡一并交银行操作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