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5-06-06
【法规编号】 804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第185/2005号行政长官批示,中国联通(澳门)有限公司获准经营一个采用CDMA20001X系统的公共地面流动电信网络及提供跨域流动电信服务。

[接上页]

  三、持牌人应定期公布所实施的价格,亦应向使用者提供适当列明所提供服务及相应金额的帐单。
  
  四、持牌人应将对服务价格表所作的更改呈交政府核准。
  
  五、倘有关价格有违公平竞争原则,又或与本地区类似的营运商作比较下属不合理者,则政府在具理据的决定下,可命令作出更改,尤其是订定价格的最高值。
  
  二十二、监察实体
  
  一、由电信暨资讯科技发展办公室负责监察对本牌照的履行情况,以及持牌人范围内之业务。
  
  二、监察实体可采取一切认为适当的措施执行本身的监察权限,尤其对服务的控制和持牌人对义务的履行,并可用认为合适的方式及在认为合适的时间,查证由持牌人提交的报告、资料及数据的准确性。
  
  二十三、监察
  
  为着上条款规定的效力,持牌人必须:
  
  (一)许可经监察实体适当授权的监察人员进入其一切设施;
  
  (二)向监察实体提供执行监察工作所需的一切资料和解释,并给予一切必要的方便;
  
  (三)提供一切簿册、记录及文件予监察实体,以便查阅;
  
  (四)在监察实体要求下当面进行测试,以评估所提供服务之情况及设备运作的特徵和状况。
  
  ———
  
  附件
  
  公司架构说明
  
  员工招聘
  
  为配合本公司在澳门建设CDMA2000 1X公共地面流动电信网路及向世界各地的来访漫游用户提供高质素的跨域流动电信服务,中国联通(澳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联通(澳门))计划将聘用大约40名员工,其中大部分员工均在澳门本地招聘及接受培训。在第一年,中国联通(澳门)仅提供跨域流动电信服务,澳门本地员工约占在澳工作员工总数的7成,其余员工则由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调派到澳门工作。运营一年後,在向澳门特区政府申请开展本地业务并获得许可後,原则上新聘用的员工将全部在本地聘请。
  
  公司组织架构图
  
  三年投资计划书
  
  为向世界各地来访的CDMA漫游用户提供高质素的跨域流动通信服务,中国联通(澳门)计划在6个月内,於澳门建成CDMA2000 1X技术制式的网路,首年计划投资额为1.71亿澳门币。
  
  一年後,中国联通(澳门)在向澳门特区政府申请开展本地业务并获得许可後,将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在後续的2年内进行持续的网路扩容、升级、优化投入。估计三年内累计投资额将不低於2.6亿澳门币。
  
  三年发展策略计划书
  
  宗旨
  
  依托中国联通CDMA网路在覆盖范围、通信质素、业务品种和服务方式等方面所形成的强劲实力和丰富经验,於澳门建设一个技术先进、覆盖良好、服务周到的CDMA2000
  
  1X高质素网路,以领先的通信技术、为客户提供优异的话音业务、丰富的资料业务及周到的电信服务,与澳门电信同行一起开拓澳门电信业发展的新局面。
  
  商业策略
  
  中国联通(澳门)第一年的经营目标为:为来访澳门的CDMA用户提供世界一流的、便捷的、高质素的漫游通信服务。中国联通(澳门)将在获得牌照的6个月内提供以下服务:国际话音漫游服务(拨打、接听),拨打和接听本地号码服务;并提供来访用户所属营运商提供的话音增值服务和流动资料增值服务。具体的服务内容由用户所属营运商和中国联通(澳门)签订的漫游协议决定。
  
  一年後,中国联通(澳门)如申请获准发展本地业务,将追加投资扩建网路,除提供国际漫游服务外,为本地用户提供基本话音服务、短信服务、无线上网服务、流动资料服务、流动多媒体服务,让客户充分享用CDMA2000
  
  1X技术所带来的全新的丰富多彩的流动通讯感受。
  
  客户策略及支援服务
  
  中国联通(澳门)将全力贯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客户满意为目标的经营策略,致力於建设全方位、多管道、个性化的客户服务支援体系,持续优化服务质素、服务流程、服务内容,不断提升服务质素,塑造客户满意百分百的优质服务品牌。
  
  根据澳门特区政府规定的为来访漫游用户提供国际漫游服务的业务范围,中国联通(澳门)在第一年的客户服务方案主要有三种。
  
  设立客户服务热线:
  
  中国联通(澳门)计划在第一年建立一个技术先进、功能完备的客户服务支援系统,配备专业嫺熟的服务队伍,为CDMA漫游客户提供一星期七天、每天24小时的热线服务。
  
  建立营业服务中心:
  
  为来澳漫游客户提供面对面的服务,我们计划第一年在澳门设立一个营业服务中心,为来访的CDMA漫游客户提供各种谘询服务。营业服务目标如下:营业服务时间为每周营业7天,每天营业不少於8小时(公众假期另行安排)。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