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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伊州政办发[2009]7号
【颁布时间】 2009-02-06
【实施时间】 2009-02-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8093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七届哈萨克斯坦-亚洲商品展览会总体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收款单位:新疆边境贸易协调会驻伊犁办事处
  
  账号:3006022109024977470
  
  开 户 行:工商银行伊宁市解放路分理处
  
  联 系 人:再娜
  
  电话:0999-80239058033079
  
  (三)相关事项
  
  1.展会宣传推广和邀请客商工作:由主办单位通过电视报刊杂志、中亚国家贸易和行业机构渠道、召开新闻发布会和直接邀请等形式对展会进行推广宣传和邀请客商。
  
  2.招展工作:邀请有关省、市、自治区商务、外经贸主管部门等组织企业参加展览会。
  
  3.外事手续:有外事机构的县市可自行办理护照。其他参展单位、企业参展人员的护照由州外经贸局统一办理(因私护照自行办理)。外地参展人员护照在身份证办理地公安部门或外事部门办理。(1)办理公务或因公普通护照时,提交的材料有:公务员填写《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一式两份,企业人员填写《企业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一份;2寸白底免冠彩色护照照片4张(有护照的交2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挂职干部需要州组织部任职通知复印件;外地在本地投资或就业的人员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暂住证等。(2)其他持伊犁本地身份证参展人员如通过州公安局、县公安局外事办办理因私护照,提交材料有:州人民政府通知,2寸白底免冠彩色护照照片8张,本企业派遣函,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
  
  4.展品组织及通关:(1)参展单位和企业提供的展品必须符合出口商品要求,与《展品登记表》相符。一个展位1立方米将加收通关费。展品在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辽宁路2179号雄风塑业图勒帕尔外贸有限公司仓库集中前发生的装卸费、运输费由参展单位自理。(2)州外经贸局指定报关企业按出口贸易办理展品通关手续,展品不再回运。展品由参展商在展览会上销售或作其他处理。鉴于展品品种多、金额小,展品结关后不办理退税手续。(3)汽车、大中型机械设备等展品由州外经贸局协助参展企业通关,其通关费用由参展企业自理。(4)展品通关由海关、检验检疫部门协助,并与哈国海关、商检部门联系和沟通。
  
  5.人员通关:由边检、海关、检验检疫部门协助,并与哈国边检、海关、商检联系和沟通。
  
  6.人员体检:参展人员必须在5月8日前在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国人员体检中心进行出国前身体检查。参展人员需提交护照复印件、1-2寸照片4张用于卫检,卫检费用自理。伊犁片人员卫检单位:州出国人员体检中心,地点:伊宁市斯大林街3巷内(州公安局旁),外地人员也可在伊犁卫检。
  
  7.其他:(1)伊犁州交易团统一安排食宿、交通、通关等事宜。5月10日报到当日和国外展会期间人员的食宿、交通等由交易团统一安排。(2)会期需要外语翻译人员(有偿服务)的应提前报州外经贸局,以便展会服务中心早作安排。(3)个人零用费自理,既可带美元,也可带人民币(在哈国可自由兑换)。自带茶杯、洗漱用具和拖鞋。体积小、数量少、重量轻的展品可随身携带。对做背版的单位和企业要带好宽胶带、剪刀、刀子和胶水等用具。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州外经贸局
  
  展会咨询:于国华(0999)802404513999391731
  
  田晓凤(0999)804255913579738816
  
  报名联系人:玛依努尔 木汗 张皓 海拉提
  
  电话:0999-8022146
  
  电 子 邮 箱:mw1813@126.com
  
  会刊联系人:张皓 (0999)8022146
  
  电 子 邮 箱:ylzwjmjz@163.com
  
  展品联系人:余东林(0999)802219913999396023
  
  电 子 邮 箱:ydlm520@sina.com
  
  地址:伊宁市解放路77号经贸大厦6、7、12楼
  
  传真:(0999)8026964
  
  附件:1.2009年第七届哈萨克斯坦-亚洲商品展览会摊位分配方案
  
  2.2009年第七届哈萨克斯坦-亚洲商品展览会日程安排表
  
  3.办理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签证信息表
  
  4.2009年第七届哈萨克斯坦-亚洲商品展览会参展人员及展位申请表(样表)
  
  5.会刊登记表(样表)
  
  6.2009年第七届哈萨克斯坦-亚洲商品展览会展品登记表(样表)
  
  附件1
  
  2009年第七届哈萨克斯坦-亚洲商品展览会摊位分配方案
  
  一、州本级17个展位:州经贸委10个,州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旅游局、供销社、乡镇企业局、粮食局各1个。
  
  二、州直各县市30个展位:奎屯市、伊宁市和霍尔果斯口岸各4个,霍城县和新源县各3个,伊宁县、特克斯县、察布查尔县、昭苏县、尼勒克县和巩留县各2个展位。
  
  三、州直外贸企业30个。
  
  四、江苏代表团2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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