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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鼓励现有展会继续做强做大、走联合办展之路。现有展会以上一年(届)展会面积为基数,每增加1000平方米的资助50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引导市内外专业相近的中小专业展会走联合办展、共创品牌的路子,对整合资源达到1万平方米以上的展会,按新办展会予以资助。 (3)对招展企业招徕全国品牌展会进行奖励。 (4)对取得国家、省、市驰名商标的展会一次性给予3-5万元的奖励,对在昆明落户并取得国家注册商标的展会一次性给予5万元专项奖励,获得国际展览联盟(UFI)等国际性组织认证的展会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专项奖励。 (5)鼓励相关部门和企业到国内外参展或办展。对参加国内重点展会、品牌展会或政府邀请展会的企业给予展位补助。 (6)开展优秀展会评选活动,积极推进展会品牌建设。分新办展会和原有展会两个序列,按年度开展优秀展会评选活动,对评出的优秀展会给予适当奖励。 以上激励机制的具体办法由市会展办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并组织实施。 2.规范收费,降低办会、办展成本。对未经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会展收费项目坚决予以取消。 3.加强税费扶持。对新建立的会展企业,按属地申请注册,享受当地扶持文化企业发展和外向型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 (十二)营造良好的会展业发展环境 1.建立健全会展业法规体系。加快制定《昆明市会展业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会展业服务标准体系,规范会展经营行为,提高会展服务水平。建立组展商、服务商、参展商、专业观众和消费者纠纷调解与仲裁体系,维护会展主体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逐步形成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行业运行机制。 2.大力发展市场化配套服务。以推进企业为主体的会展策划、会展设计、会展广告、会展运输、会展赞助、会展软件等六大核心配套服务业发展为重点,带动其他相关行业为会展提供多形式、全方位的优质服务,形成以大型会展专业企业为核心,以交通运输、通讯、旅游、餐饮、住宿业为支撑,以广告、印刷、装修、布展、翻译企业为配套的会展服务产业集群。在促进产业发展的同时,切实解决会展承办主体办展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大力开展服务质量管理认证活动,做好会展配套服务企业资质评定工作,规范服务、收费标准,促进配套服务企业为会展主办商、参展商提供优质服务。 3.大力发展行业和地区之间的互动合作服务。要加强会展与传媒、商贸、旅游、交通、酒店等行业的联系,建立互动合作机制,及时通报会展情况,在互利共赢中优化会展服务,实现不同行业资源的优化配置。积极开展我市与国内省会城市之间的跨区域服务联动,为我市企业到外地举办展会和外地企业到昆办展会提供良好服务,实现服务资源共享。 4.建立统计调查制度。把会展业统计纳入现代服务业统计范围,建立完善的会展统计监测体系,全面地反映会展业发展动态。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5.建立会展业便捷通道。积极争取国家、省有关部门的支持,逐步建立会展物资商品的铁路、航空、公路运输便捷通道;建立参展物资商品的报关、商检、卫检便捷通道;建立参会参展人员进出昆明的便捷通道。 6.加强会展业知识产权保护。建立会展品牌保护机制。进一步强化会展业知识产权保护和监管,鼓励引导各类会展项目申请商标注册及参加“国际会展联盟”(UFI)等国际会展协会组织的相关认证活动,逐步建立会展业及会展品牌的评定认证体系和会展商标注册制度,保护会展业的合法权益。 7.推进会展信息平台建设,加大会展宣传力度。在昆明信息港建设中统筹考虑建立“昆明会展网站”,加大信息发布和宣传促销力度,建立会展信息发布、政策资料和客户信息管理等信息系统,扩大政府会展信息与企业共享范围,促进企业彼此间的关联互动。进一步引导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会展经济、会展企业、会展人才,传播会展信息,为发展会展经济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8.加强经贸交流与合作,开拓国内外市场。鼓励有关部门和企业有选择地到国内外参展或办展,广泛宣传我市优势产业和产品,促进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十三)构建会展业发展人才支撑体系 1.发挥在昆大专院校的会展人才培养作用,加快会展人才培育。支持在昆高校设置会展经济、会展管理等专业,培养项目策划、营销管理、设计布展、运输服务等会展专业管理人才。鼓励会展企业与高校建立人才培养和业务合作长效机制,通过科研、兼职等方式,增加师生参与、服务会展活动的机会,实现学企双赢。 2.加强会展人才交流与引进。加强与其他城市会展管理机构、企业、行业协会等的交流与合作,选派人员到会展业发达城市学习与考察。把引进会展高端人才纳入全市人才建设规划,重点引进会展项目策划、经营管理、外语等方面的高层次人才。对引进人才放手使用,并按政策规定帮助其解决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聘请国内外资深会展专家担任会展业发展顾问。对我市高校、企业的高层次会展人才进行登记,建立会展人才信息资源库。 3.加大职业培训力度。根据会展产业发展需要,以行业协会为主导,加强对全市会展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二○○九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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