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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九)“一对”:两张点数相同的牌配三张散牌(例如:10、10、9、7和6)。如庄荷及博彩者各持“一对”,以对子的点数定胜负,点数较大者胜;如点数相同,则以三张散牌中点数最大的一张定胜负,点数较大者胜;如点数相同则以次大点数散牌定胜负,点数较大者胜,如此类推直至定出胜负;如各牌点数均相同,则以对子的花色定胜负,持花色较大者胜; (十)“五张散牌”:五张不成“对”、不成“顺”亦不成“同花”的牌。以点数最大一张牌定胜负,点数较大者胜;如点数相同,则以次大点数的牌定胜负,点数较大者胜,如此类推直至定出胜负;如散牌点数均相同,则以点数较大一张牌之花色定胜负,持花色较大者胜。 第九条 牌局程序及彩金 展开牌局程序的规则为: (一) 庄荷必须至少有一张A和一张K,才可开博彩者的牌; (二) 如庄荷所持的牌中没有上款所指的大牌时,博彩者的“加注”作废且全数退回给博彩者,而“原注”则获一赔一的派彩; (三) 如庄荷所持的大牌点数与(一)项所指的相同或更大,则庄荷开博彩者的牌以定胜负; (四) 如庄荷的牌较博彩者的大,庄荷收去“原注”及“加注”; (五) 如博彩者的牌较庄荷的大,庄荷则赔彩——“原注”的派彩是一赔一,而“加注”按以下派彩表赔出: (1)“一对”或以下 一赔一; (2)“两对” 一赔二; (3)“三条” 一赔三; (4)“顺” 一赔四; (5)“同花” 一赔五; (6)“夫卢” 一赔七; (7)“四条” 一赔二十(但不可超过场方预先定 出的每局最高额); (8)“同花顺” 一赔五十(但不可超过场方预先定 出的每局最高额); (9)“黄袍麒” 一赔五十至一赔一百(但不可超过 场方预先定出的每局最高额)。 第十条 “累进大奖” 投注“累进大奖”者应: (一)投“原注”和“累进大奖”并确实所作的投注已获接受; (二)如博彩者持有“黄袍麒”、“同花顺”、“四条”、“夫卢”或“同花”均获派“累进大奖”,赔率按以下派彩表: (1)“黄袍麒”定额彩金或“累进大奖”之全部(100%),取其较高者; (2)“同花顺”定额彩金或“累进大奖”之一成(10%),取其较高者; (3)“四条”定额彩金; (4)“夫卢”定额彩金; (5)“同花”定额彩金。 (三)以上所指的定额彩金在博彩桌上列明; (四)“累进大奖”派彩次序由庄荷左手边的第一门起向右派出; (五)如出现两门或以上持“黄袍麒”,则平分“累进大奖”或定额彩金,取其较高者; (六)如出现两门或以上持“同花顺”,则各得“累进大奖”之一成(10%)或定额彩金,取其较高者; (七)在同一局中同时出现“黄袍麒”和“同花顺”,则持“同花顺”者先获派彩; (八)“累进大奖”彩金派出後,“累进大奖”彩池相应减低,当彩池金额全数派出时,则由最低金额开始重新累积。 第十一条 不当情事 纸牌被不当地阳开时应按以下程序处理: (一) 局中派牌方法不正确、派出的牌数有异或两张或以上的牌被错误阳开时,该局作无效,投注亦作废,唯“累进大奖”的投注自动转到下一局。此时开始重新投注及派牌; (二) 如派牌时错误地阳开一张牌,该局维持有效并如常进行投注及牌局。如被错误阳开的牌属庄荷的,则让其继续阳开而其余派出的牌,牌面全须向下; (三) 如错误地派牌给没有下注的一门,则该门作废,牌局如常进行; (四) 如派牌过程中洗牌机失灵,该局作废,唯“累进大奖”的投注被自动转到下一局。此时须另更换洗牌机或改用派牌盒派牌。 第十二条 禁止事项 明确禁止博彩者: (一) 使用任何工具纪录投注结果、进行预测或订出投注策略; (二) 在观牌决定下“加注”与否时,与其他博彩者或与第三者交谈。 第十三条 许可 场方决定采用本规章第九条(五)项(9)分项规定的选项时,须先获得博彩监察协调局许可,且应於预定采用日期前三个工作天提交申请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