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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8号
【颁布时间】 2009-02-04
【实施时间】 2009-02-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8379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执行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文书及相关报表格式

[接上页]

  转入单位项目统一编号
  
  转入地海关
  
  申请结转货物清单
  
  序号
  
  转出单位项目统一编号
  
  原征免税
  
  证明编号
  
  原征免税
  
  证明项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原货物总价
  
  币制
  
  原进口
  
  放行日期
  
  1
  
  2
  
  3
  
  4
  
  5
  
  6
  
  7
  
  8
  
  9
  
  申请结转理由
  
  备注
  
   公司(签章)
  
  年 月 日
  
  注:本纸质申请表最多填写10项货物,超过10项货物可另行附页。
  
  附件13
  
  
减免税货物贷款抵押申请表

  
  企业代码
  
  企业名称
  
  金融机构
  
  申请抵押期限
  
  年 月日至年 月日
  
  申请抵押货物清单
  
  序号
  
  原征免税
  
  证明编号
  
  原征免
  
  税证明
  
  项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原货物总价
  
  币制
  
  原进口放行
  
  日期
  
  申请事项说明
  
  备注
  
  企业(签章)
  
  年 月 日
  
  注:本纸质申请表最多填写10项货物,超过10项货物可另行附页。
  
  附件14
  
  
进口减免税货物贷款抵押承诺保证书

  
  编号:
  
  抵押人(减免税申请人):
  
  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及账号:
  
  抵押权人:
  
  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抵押贷款金额:
  
  期限:
  
  抵押物名称及价值(如此栏填不下,可附清单并加盖骑缝章):
  
  抵押人保证事项:抵押贷款无法清偿,需要以上述抵押物抵偿贷款时,保证先补缴海关税款或者从抵押物的折(变)价款中优先偿付海关税款。
  
   抵押人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 日
  
  抵押权人承诺:抵押人向我单位申请抵押表所列设备,如抵押人未履行上述保证事项,由本单位承担上述抵押物的海关税款缴纳义务。
  
  抵押权人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 日
  
  注:抵押权人为银行分支机构的,由该银行分支机构负责人在“法定代表人”处签字并加盖该分支机构公章。
  
  附件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准予进口减免税货物贷款抵押通知
  
  
编号:
  
   公司(单位):
  
  关于你公司(单位)将进口减免税货物设立贷款抵押的申请,现根据有关规定核准如下:
  
  ,同意作为性捐赠物资。
  
  准减免税货物抵押贷款延
  
  一、对海关监管年限内价值元(详见清单)的减免税货物,同意向 (金融机构名称)设立贷款抵押,时限为年月 日至年月日止。
  
  二、你单位(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于正式签订抵押合同、贷款合同之日起30天内将合同和工商部门签发的《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证》(副本)交主管海关备案。
  
  三、当抵押贷款无法清偿,需要以减免税货物折/变价抵偿贷款时,你单位(抵押人)应当先补缴税款或者从抵押物的折/变价款中优先偿付税款。
  
  四、抵押权人对抵押物进行实际处理时,你单位(抵押人)或抵押权人应当事先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货物的补缴税款手续。
  
  五、你单位(抵押人)应当在抵押期限届满之日起20日内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销案手续。
  
  六、贷款抵押需要延期的,你单位(抵押人)应当在抵押期限届满前20日内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贷款抵押的延期手续。
  
  附表: 海关同意企业财产抵押货物清单
  
  海关(印章)
  
  年月日
  
  附表
  
  
海关同意企业财产抵押货物清单

  
  编号:
  
  序号
  
  抵押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数 量/
  
  单 位
  
  原进口
  
  金额
  
  币制
  
  进 口放 行
  
  日 期
  
  备 注
  
  注:本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海关留存,一份企业留存。
  
  附件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不准予办理减免税货物贷款抵押决定
  
  
编号:
  
  公司(单位):
  
  你公司(单位)递交的 减免税货物贷款抵押申请,不符合?规定,故不准予办理减免税货物贷款抵押。
  
  如不服本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海关(海关总署)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海关(印章)
  
  年月日
  
  备 注
  
  附件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准予办理进口减免税货物贷款抵押延期通知
  
  
编号:
  
   公司(单位):
  
  关于你公司(单位)将进口减免税货物贷款抵押延期的申请,现根据有关规定核准如下:
  
  ,同意作为性捐赠物资。
  
  准减免税货物抵押贷款延对海关监管年限内价值元(详见附表)的减免税货物,同意办理减免税货物贷款抵押延期手续,延期时限为 年月日至 年 ______月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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