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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为做好2009年及第二任期中央企业业绩考核动态跟踪分析工作,请各中央企业于2009年7月15日前向国资委正式报送《2009年上半年和第二任期业绩考核指标执行情况报告》,试点企业报送《2009年上半年和第二任期试点企业测试评价目标执行情况报告》(详见附件3)。 六、不断提高业绩考核队伍素质 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业绩考核队伍,是高质量、高水平地做好考核工作的重要保证。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重视和支持业绩考核工作,为业绩考核工作队伍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与条件,为从事业绩考核工作的同志提供更多的学习、培训、调研、交流的机会,不断提升业绩考核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企业从事业绩考核工作的同志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勇于进取、不断创新、大胆突破;要广泛学习先进的业绩考核理念、工具和方法,加快提高跟踪分析判断形势的能力,提高考核工作的预见性、超前性和有效性,促进企业考核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七、切实加强业绩考核工作组织领导 中央企业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业绩考核工作,组织人员认真研究考核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挑战,进一步健全企业内部考核体系,完善考核机制,强化价值管理,推动企业不断提高考核工作水平。要加大考核工作的力度、深度和广度,建立健全对企业负责人副职的考核制度,强化对部门、子企业及员工的绩效考核,完善企业自主创新、节能减排和境外子企业资产经营的考核制度,健全国有资产经营目标责任制,努力实现“精准”考核。要切实加强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做好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充分发挥业绩考核的导向作用,推动中央企业稳健科学发展。 国资委综合局各处电子邮箱地址: 综 合 处:zonghe-kh@sasac.gov.cn 考核一处:kaohe1-kh@sasac.gov.cn 考核二处:kaohe2-kh@sasac.gov.cn 考核三处:kaohe3-kh@sasac.gov.cn 考核四处: kaohe4-kh@sasac.gov.cn 附件:1.关于报送2009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报告的说明 2.关于报送2008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完成情况总结分析报告的说明 3.关于报送2009年上半年和第二任期业绩考核指标执行情况报告的说明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关于报送2009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报告的说明 一、关于分类指标的确定各企业年度考核分类指标原则上应达到2个,指标的确定既要体现行业特点,又要突出企业管理“短板”。对负债率在75%以上的工业企业和80%以上的其他企业,原则上都要将负债水平作为分类指标纳入年度业绩考核;作为分类指标有难度的,也要作为限制性指标,纳入年度业绩考核。其他存在明显管理“短板”的企业,要结合实际,提出分类指标调整意见,报国资委审定。上述企业在报送2009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前,应与国资委综合局进行沟通,重新确定年度考核分类指标。同一行业的企业,分类指标原则上保持一致。 二、关于报送内容 各企业要按照《办法》、《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补充规定》和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做好2009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的报送工作。 (一)填报《2009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表》(附表1)。 1.2008年完成值依据企业2008年末财务快报数填写。 2.考核指标运算所需的分子、分母项单独填列。 (二)填报《2009年度中央企业经济增加值(EVA)预计表》(附表2),并注明是否参与经济增加值考核。 2007年和2008年各项数据应与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经中介机构审计)相关数据一致。年度所得税率按25%计算。平均资本成本率政策性企业(政策性业务收入占比50%以上)按4.1%计算,其他企业按5.5%计算。 (三)文字说明。主要内容包括: 1. 企业2008年经济运行情况与特点(包括主要产品生产、销售、库存、价格、投资、效益、节能减排等指标完成情况)。 2. 企业2009年市场环境分析与判断。 3. 企业目标建议值测算情况(含对标情况)。同时,说明以前年度和2009年非经常性收益情况,以及对利润总额考核指标的影响程度,2009年利润目标建议值是否含非经常性收益。 4.2009年企业科技投入、节能减排及安全生产投入预算安排要作出说明。 5.确认是否参与经济增加值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