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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全面实施农村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累计发放575万人次、36亿元奖扶金;全面实施“少生快富”工程,惠及26.6万个家庭,发放奖励金7.5亿元。10省市开展计生家庭特扶制度试点,共扶助15.7万人、发放扶助金1.7亿元。实施南疆农村计生特殊奖励政策,已累计投入12546.3万元,受益家庭35165个。吉林、贵州、河南、浙江等地开展农村计生家庭养老保险试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中,各地对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倾斜,农村奖扶金与养老保险金实现叠加。各地和相关部门在制定和实施相关经济社会政策时,对计生家庭给予了倾斜和优惠。云南省出台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政策。甘肃省出台惠农项目与资金按人均落实时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家庭人口多算1人、按户落实时在户均基础上提高30%的政策。北京市实施计划生育家庭财政贴息小额贷款项目,财政贴息4970万元,扶持3.2万个家庭。天津市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月标准分别提高到160元和200元。28个省以各种方式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吉林军地合作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送 “兵儿子”、“ 团儿女”活动。江苏、浙江等15省建立计生公益金制度,使416万个家庭受益。29个省建立415个幸福工程项目点,累计投入5亿元,救助贫困母亲19万人。 (四)宣传教育和人口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中央党校、国家人口计生委人口理论教育基地挂牌成立,25个省已经或正在筹备成立省级党政干部教育分会、人口理论教育培训基地。小学高年级和中等以上学校普遍开设人口计生、青春期性与生殖健康教育课程,浙江省在70所大专院校开展了“人口文化进校园”活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深入开展,全国建立37个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示范市(地、州),组织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万里行、青年志愿者行动和知识竞赛活动。规范了人口计生宣传标语和口号。全国建成人口文化大院20多万个。山东、河南、甘肃等3个省成立了省级人口文化促进会。北京市开展了“人口文化园”创建活动和“婚育新风文明户”、“少生快富带头户”、“ 好媳妇”、“好婆婆”等评选活动。福建省开展了“百乡千村万楼(院)新型生育文化基地”创建活动。 (五)技术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实施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国债项目,已安排国债投资23亿元,完成规划的61.2%,地方配套13.6亿元,共建设1443个县级和5658个中心乡镇服务站。中央财政计划投入17亿元,恢复重建在汶川大地震中遭受重大损失的3省51个极重灾县的人口计生服务体系。县、乡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全国县级服务机构全额拨款比例从82.22%增加到 83.22%,中心乡镇服务站全额拨款比例从88.6%增加到93.6%,普通乡镇服务站全额拨款比例从87.3%提高到90.5%。国优覆盖率从11.5%提高到19.2%,优质服务覆盖率从34.4%提高到51.9%。实施“三千人才工程”项目,为基层培养了1917名技术人员。组织开展“计划生育科技大练兵”活动,技术服务人员业务技能得到显著提高。再生育技术服务取得初步成效。江苏省建立“世代服务”体系,打造优质服务品牌。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贵州和兵团实施中西部地区生殖健康家庭保健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大连市启动了以生育、生命与健康幸福为主题的“健康家庭促进计划”。在出生缺陷发生率较高、工作基础较好的8个省启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各地普遍建立大众传媒-人口学校-服务场所-社区相结合、计生服务网络为基础的出生缺陷一级预防体系,初步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医学干预和社会化干预相结合的一级预防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苏州市实施人口出生缺陷社会化干预工程。 (六)科研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 "十一五"前期争取到科研经费24157万元。国家“863”、“ 973”项目等重大课题和“避孕节育新技术和新方法研究”、“ 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适宜技术应用研究”、“重大出生缺陷和遗传病防治研究”3个国家重大科技支撑计划研究项目进展顺利。《现代人口和生殖健康公共服务体系与区域综合示范》研究通过科技部论证,有望攻克一批关键技术。搜集保存了43万份人类遗传资源实物标本和相关信息,建立覆盖我国33个民族的“中华民族永生细胞库”、“ 中国优秀运动员遗传资源库”、“ 中国健康长寿遗传资源库”、“ 青藏高原遗传资源库”、“ 重大疾病遗传资源库”等,抢救、收集、整理并保藏了一批我国珍稀、濒危的人类遗传资源。完成“中国男性生育力基本指标和生殖相关基础数据的调查”。在105个县建立了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点。积极探索建立人口计生技术服务质量保证体系,进一步规范了技术服务机构市场准入和资格认证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