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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 署加函[2008]532号
【颁布时间】 2008-12-29
【实施时间】 2008-12-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881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海关总署关于制定《出口加工区建设发展水平评估体系》和有关评估情况的通报

[接上页]

  从明年开始,我署将定期把每年的全国出口加工区绩效评估结果上报国务院,同时通报相关方面,并结合国家经济运行需要和加工贸易发展需求,尽早完善有关政策和实施出口加工区准入退出机制。同时,我署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核各地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申请时,将把各地已设立出口加工区的绩效评估情况作为审核新增设区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1. 出口加工区建设发展水平评估体系
  
  2. 2007年测评结果
  
  3. 2008年上半年测评结果
  
  
海 关 总 署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出口加工区建设发展水平评估体系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权数
  
  基础建设
  
  (30%)
  
  1.开发建设面积实际利用率(期末)
  
  %
  
  5
  
  2.工业(仓储)建筑容积率
  
  %
  
  5
  
  3.企业建成投产率(期末)
  
  %
  
  5
  
  4.批准企业实际到位投资金额(期末)
  
  万美元
  
  5
  
  5.批准企业实际平均到位投资金额(期末)
  
  万美元/个
  
  5
  
  6.单位面积投资密度(期末)
  
  万美元/平方公里
  
  5
  
  运行
  
  绩效
  
  (70%)
  
  7.万元固定资产投资产出率
  
  %
  
  6
  
  8.单位面积实现增加值
  
  万元/平方公里
  
  8
  
  9.单位标准煤实现增加值
  
  万元/吨标准煤
  
  8
  
  10.单位面积实现进出口额
  
  万美元/平方公里
  
  6
  
  11.单位面积实现出口额
  
  万美元/平方公里
  
  7
  
  12.投产企业平均出口额
  
  万美元/个
  
  7
  
  13.从业人员人均出口额
  
  万美元/万人
  
  4
  
  14.占所在省(区市)加工贸易进出口比重
  
  %
  
  7
  
  15.物流企业营业收入
  
  万元
  
  5
  
  16.单位面积提供就业岗位
  
  万人/平方公里
  
  4
  
  17.单位面积综合税收
  
  万元/平方公里
  
  8
  
  
出口加工区建设发展水平评估体系指标公式及说明
  
  
出口加工区建设发展水平评估体系17项指标公式的有关数据以国家统计局颁布的统计数据和海关总署、两区协会印发的出口加工区经济指标统计月报表为依据。
  
  1.开发建设面积实际利用率 = 期末土地实际已租售面积/期末封关验收面积
  
  期末土地实际已租售面积:指报告期末管委会或管委会授权的开发公司实际已租售给区内投资企业的土地面积。
  
  期末封关验收面积:指报告期末经过国务院有关部委验收,已封关运作的区域面积。
  
  注:该指标考察加工区已开发土地利用情况。
  
  2.工业(仓储)建筑容积率 = 期末工业厂房和仓库房屋竣工建筑面积/期末封关验收面积
  
  工业厂房和仓库房屋竣工建筑面积:指报告期末出口加工区房屋建筑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竣工,达到使用条件,经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可正式移交使用的工业厂房和仓库的建筑面积总和。
  
  期末封关验收面积:参见指标1中解释。
  
  注:该指标考察加工区已开发土地建设情况。
  
  3.企业建成投产率 = 期末已实际投产企业数/期末已批准企业数
  
  已实际投产企业:指报告期末批准企业中已正式投入经营运作的企业个数。
  
  已批准企业:指报告期末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并签有正式协议(合同)书的全部投资企业个数。
  
  注:曾批准入区或曾经入区但已搬迁出区的企业不作累计。
  
  注:该指标考察入区企业建设速度。
  
  4.批准企业实际到位投资金额 = 外资企业实际利用外资历年累计+内资企业投资额历年累计
  
  外资企业实际利用外资:指报告期末外商企业按合同规定,以现金、实物及专有技术等工业产权计价的全部实缴资本额,包括经有关部门批准,外商用于扩大再生产、发展企业规模或补充基本建设资金不足而投入的追加资金,即外方已投入到企业的实际资本金。
  
  内资投资额:指报告期末内资企业经工商等部门批准并签有正式协议、合同上表明的投资总额,包括现汇、实物和技术等。
  
  注:该指标考察加工区招商引资总体规模。
  
  5.批准企业实际平均到位投资金额=期末批准企业实际到位投资金额/期末批准企业数
  
  批准企业实际到位投资金额:参见指标4解释。
  
  期末批准企业数:参见指标3解释。
  
  注:该指标考察加工区招商引资的企业质量和发展潜力。
  
  6.单位面积投资密度 = 批准企业实际到位投资金额/期末封关验收面积
  
  批准企业实际到位投资金额:参见指标4中解释。
  
  封关验收面积:参见指标1的解释。
  
  注:该指标考察加工区招商引资土地集约化利用绩效。
  
  7.万元固定资产投资产出率 = 当期增加值/期末固定资产投资额历年累计
  
  增加值:指在报告期内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通过劳动所创造的最终产品和劳务的价值,反映投资企业在出口加工区新创造的价值。在实际核算中,有三种计算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目前常用的方法为支出法,即:增加值=各类税收收入总额+企业利润总额+劳动报酬总额+固定资产折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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