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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质检特函[2008]72号
【颁布时间】 2008-10-14
【实施时间】 2008-10-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9269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0页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培训考核大纲》的通知

[接上页]

  3.5.5 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工作;
  
  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工作的重要性、重点监控设备范围的确定方式以及重点监控设备范围、重点监控设备监管方式分工方法、对使用单位重点监控设备的安全管理要求、质监部门应当对重点监控设备采取的监管措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在对重点监控设备进行检验时应当履行的义务;
  
  3.5.6 在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
  
  3.5.6.1 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情况检查项目和检查内容;
  
  3.5.6.2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压力管道的使用情况检查项目和检查内容;
  
  3.5.6.3 做好现场监督检查工作的保障措施以及做好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应当注意的问题。
  
  3.6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知识
  
  3.6.1 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的重要性;
  
  3.6.2 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的主要方法。
  
  4监察技能
  
  4.1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方案编制;
  
  4.2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填写与安全监察指令书的出具;
  
  4.3现场安全监察案例分析;
  
  4.4使用登记申请文件的条文解释;
  
  4.5办理各类使用登记证件的业务技能;
  
  4.6调查技巧;
  
  4.7监督检查工作技巧;
  
  4.8查封、扣押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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