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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质检特函[2008]72号
【颁布时间】 2008-10-14
【实施时间】 2008-10-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9269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9页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培训考核大纲》的通知

[接上页]

  3.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监督管理知识
  
  3.2.1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的概念;
  
  3.2.2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项目划分方法;
  
  3.2.3 检验人员职责、工作守则;
  
  3.2.4 对检验人员检验工作质量的基本要求和禁止检验人员从事的事项;
  
  3.2.5 检验人员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的处罚方法。
  
  3.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知识
  
  3.3.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概念;
  
  3.3.2 对用人单位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基本要求;
  
  3.3.3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分工方法、监督管理工作执行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
  
  3.3.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分类分级方法及各级别人员的允许作业范围;
  
  3.3.5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程序(考核基本过程、考试程序、公示事项、相关要求);
  
  3.3.6用人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处罚方法,违法使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处罚方法。
  
  3.4特种设备生产监督管理知识
  
  3.4.1 综合知识
  
  特种设备生产的含义,特种设备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的主要手段,《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基本要求。
  
  3.4.2 特种设备设计监督管理知识
  
  3.4.2.1 特种设备设计监督管理的主要手段。
  
  3.4.2.2 设计文件鉴定的监督管理
  
  设计文件鉴定的概念,实施设计文件鉴定的特种设备。
  
  3.4.2.3 设计单位的监督管理
  
  设计单位的概念,设计单位许可的许可项目及实施机关,设计单位和个人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有关行政规章的情形及处罚方法。
  
  3.4.3 特种设备制造监督管理知识
  
  3.4.3.1 特种设备制造督管理的主要手段;
  
  3.4.3.2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的基本要求;
  
  3.4.3.3 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封头、安全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压力管道元件、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制造许可执行的安全技术规范,许可证级别划分方法及各级别许可的实施机关;
  
  3.4.3.4 压力管道元件和安全阀制造许可标志;
  
  3.4.3.5 各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程序;
  
  3.4.3.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等制造过程监督检验的概念;
  
  3.4.3.7 型式试验的概念;
  
  3.4.3.8 对特种设备制造活动的监察
  
  对非法制造的监察方法;
  
  3.4.4 进出口特种设备监督管理知识
  
  3.4.4.1 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的监督管理依据、进口压力管道元件实施安全监察的依据;
  
  3.4.4.2 进口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督管理的基本制度;
  
  3.4.5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监督管理知识
  
  3.4.5.1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监督管理的主要手段;
  
  3.4.5.2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的项目划分及许可实施机关;
  
  3.4.5.3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基本程序(申请、受理、试安装改造维修、鉴定评审、审批、发证)以及许可证的有效期、换证、增项、变更与延续等相关要求;
  
  3.4.5.4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前书面告知方法及主要内容;
  
  3.4.5.5 锅炉安装改造许可,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压力管道安装许可,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执行的安全技术规范;许可级别划分方法及各级别许可范围;
  
  3.4.5.6 各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的概念;
  
  3.4.5.7 对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活动的监察
  
  对非法安装改造维修的监察方法。
  
  3.4.6 气瓶充装监督管理知识
  
  3.4.6.1 气瓶充装监督管理的主要手段;
  
  3.4.6.2 气瓶充装许可的管理执行的安全技术规范及实施机关、、许可充装介质分类方法;
  
  3.4.6.3 气瓶充装许可程序(申请、受理、气瓶充装线调试与鉴定评审、审批发证);
  
  3.4.6.4 对气瓶充装活动的监督
  
  对气瓶充装单位的主要监督事项,对鉴定评审机构鉴定评审工作的主要监督事项及监督方法,对气瓶充装单位的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法及充装情况检查项目和检查内容。
  
  3.5特种设备使用监督管理知识
  
  3.5.1 使用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和使用监督管理的主要手段;
  
  3.5.2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特种设备使用的基本要求;
  
  3.5.3 使用监督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
  
  3.5.4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3.5.4.1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概念、主要作用;
  
  3.5.4.2 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登记执行的安全技术规范,负责使用登记的机关及对使用机关办理使用登记的基本要求,使用登记条件或要求,使用登记程序(包括新设备使用登记、在用设备使用登记、变更、注销等程序),使用登记用文书(申请文书,使用登记卡、过户或异地移装证明等),使用登记证,注册代码(使用登记代码)和使用登记证号码的编制规定,压力管道使用登记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的原则、不同安全状况等级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的处理方法、《压力管道使用登记汇总表》和《重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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