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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第175号令
【颁布时间】 2008-09-28
【实施时间】 2008-10-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934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三)

[接上页]

  印纸卷、纸张及纸盘
  
  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子目482340
  
  -纸或纸板制的盘、碟、盆、杯
  
  及类似品:
  
  482361
  
  -竹的将纸制的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到子目482361
  
  482369
  
  -其他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到子目482369
  
  482370
  
  -压制或模制纸浆制品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到子目482370
  
  482390
  
  -其他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到子目482390
  
  第四十九章 
  
  书籍、报纸、印刷图画及其他印刷品;手稿、打字稿及设计图纸
  
  4901
  
  书籍、小册子、散页印刷品及类似印刷品,不论是否单张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到品目4901
  
  4902
  
  报纸、杂志及期刊,不论有无插图或广告材料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到品目4902
  
  4903
  
  儿童图画书、绘画或涂色书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到品目4903
  
  4904
  
  乐谱原稿或印本,不论是否装订或印有插图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到品目4904
  
  4905
  
  各种印刷的地图、水道图及类似图表,包括地图册、挂图、地形图及地球仪、天体仪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到品目4905
  
  4906
  
  手绘的建筑、工程、工业、商业、地形或类似用途的设计图纸原稿;手稿;用感光纸照相复印或用复写纸誉写的上述物品复制件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到品目4906
  
  4907
  
  在承认或将承认其面值的国家流通或新发行并且未经使用的邮票、印花税票及类似票证;印有邮票或印花税票的纸品;钞票;空白支票;股票、债券及类似所有权凭证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到品目4907
  
  4908
  
  转印贴花纸(移画印花法用图案纸)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到品目4908
  
  4909
  
  印刷或有图画的明信片;印有个人问候、祝贺、通告的卡片,不论是否有图画、带信封或饰边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到品目4909
  
  4910
  
  印刷的各种日历,包括日历芯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到品目4910
  
  4911
  
  其他印刷品,包括印刷的图片及照片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到品目4911
  
  第五十章 
  
  蚕丝
  
  5001
  
  适于缫丝的蚕茧
  
  本品目货物应以其自然或未经加工状态在成员方获得。
  
  5002
  
  生丝(未加捻)
  
  本品目货物应以其自然或未经加工状态在成员方获得。
  
  5003
  
  废丝(包括不适于缫丝的蚕茧、废纱及回收纤维)
  
  本品目货物应以其自然或未经加工状态在成员方获得。
  
  5004
  
  丝纱线(绢纺纱线除外),非供零售用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到品目5004
  
  5005
  
  绢纺纱线,非供零售用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到品目5005
  
  5006
  
  丝纱线及绢纺纱线,供零售用;蚕胶丝
  
  从品目5004或5005之外的任何其他品目改变到品目5006
  
  5007
  
  丝或绢丝机织物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到品目5007
  
  第五十一章 
  
  羊毛、动物细毛或粗毛;马毛纱线及其机织物
  
  5101
  
  未梳的羊毛
  
  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5101
  
  5102
  
  未梳的动物细毛或粗毛
  
  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5102
  
  5103
  
  羊毛或动物细毛或粗毛的废料,包括废纱线,但不包括回收纤维
  
  原产国应为获得本品目货物的国家
  
  5104
  
  羊毛或动物细毛或粗毛的回收纤维
  
  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5104
  
  5105
  
  已梳的羊毛及动物细毛或粗毛(包括精梳片毛)
  
  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5105
  
  5106
  
  粗梳羊毛纱线,非供零售用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到品目5106
  
  5107
  
  精梳羊毛纱线,非供零售用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到品目5107
  
  5108
  
  动物细毛(粗梳或精梳)纱线,非供零售用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到品目5108
  
  5109
  
  羊毛或动物细毛的纱线,供零售用
  
  从品目5106、5107或5108之外任何其他品目改变到品目5109
  
  5110
  
  动物粗毛或马毛的纱线(包括马毛粗松螺旋花线),不论是否供零售用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到品目5110
  
  5111
  
  粗梳羊毛或粗梳动物细毛的机织物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到品目5111
  
  5112
  
  精梳羊毛或精梳动物细毛的机织物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到品目5112
  
  5113
  
  动物粗毛或马毛的机织物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到品目5113
  
  第五十二章 
  
  棉花
  
  5201
  
  未梳的棉花
  
  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5201,且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5202
  
  废棉(包括废棉纱线及回收纤维)
  
  原产国应为获得本品目货物的国家
  
  5203
  
  已梳的棉花
  
  从任何其他章改变到品目5203,且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5204
  
  棉制缝纫线,不论是否供零售用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到品目5204
  
  5205
  
  棉纱线(缝纫线除外),按重量计含棉量在85%及以上,非供零售用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到品目5205
  
  5206
  
  棉纱线(缝纫线除外),按重量计含棉量在85%以下,非供零售用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到品目5206
  
  5207
  
  棉纱线(缝纫线除外),供零售用
  
  从品目5205或5206之外的任何其他品目改变到品目5207
  
  5208
  
  棉机织物,按重量计含棉量在85%及以上,每平方米重量不超过200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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