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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人口党组[2008]35号
【颁布时间】 2008-09-28
【实施时间】 2008-09-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9351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中共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关于印发《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成立人口计生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李斌为组长,赵白鸽、王培安为副组长,委党组成员及机关党委、办公厅、宣教司、人事司、监察局负责人等为领导小组成员。各单位也要成立专门机构。委党组成员要结合工作分工,深入联系单位调查研究,指导相关单位总结经验,研究问题,深化活动成果。各工作机构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也要身体力行,落实领导责任和指导责任。各直属联系单位在开展活动的时间安排上要与委机关做好衔接。
  
  (二)坚持求真务实。要在确保活动整体推进的前提下,紧密联系实际,加强分类指导。直属机关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工作性质和人员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安排和要求。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单位党员干部群众对学习实践活动的评价和反映,分析解决学习实践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加以正确引导。要充分利用简报和网络等宣传工具,加强交流,宣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好典型好经验。
  
  (三)坚持统筹兼顾。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开展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自觉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统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通过扎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上水平上台阶,提升保障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各司局、各单位要明确活动的目标要求以及各个阶段的重点任务,结合完成全年工作,统筹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请各单位将学习实践活动具体方案和活动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附件: 1、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方案
  
  (1)人口计生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人口计生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及职责
  
  2、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调研方案
  
  (1)调研分组名单
  
  (2)调研访谈提纲
  
  (3)向社会各界公开征询意见和建议的通知
  
  (4)调 研 选 题
  
  3、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宣传方案
  
  4、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培训方案
  
  附件1: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中发〔2008〕14号)和《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按照中央学习实践活动要求,结合人口计生委工作实际,制定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
  
  1、委党组全面负责全委的学习实践活动,党组书记为全委学习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各司局及直属联系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本部门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结合分工,切实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和领导,形成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工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坚持将学习实践活动纳入2008年度委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学习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干部考核的内容,促进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3、成立国家人口计生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工作制度,落实领导和指导责任。领导小组原则上在每个阶段都要开会研究1-2次。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宣传贯彻和传达落实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研究直属机关学习实践活动方案、工作方案及有关工作制度;指导和督促检查学习实践活动部署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听取学习实践活动情况的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全面总结。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指导,承担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办公室内设综合组、研究组、培训组、宣传组和督导组五个小组,分工负责,协调合作。
  
  二、划分活动阶段,突出重点内容
  
  按照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的目标要求,为了提高学习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委领导小组以及工作机构的主要工作内容是:
  
  (一)准备环节。制定全委学习实践活动方案及有关工作计划、措施,经委党组会议正式讨论后,报送中央指导检查组备案(综合组负责);成立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启动办公室工作(综合组负责);配发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所需文件、资料(综合组、培训组负责);建立载体、平台,营造学习实践活动的浓厚氛围(宣传组负责)。与此同时,各司局各单位根据全委统一的实施方案和阶段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完成学习实践活动的有关准备工作(综合组负责、各司局各单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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