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京高法发[2007]416号
【颁布时间】 2007-12-12
【实施时间】 2008-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0382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简化适用刑事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接上页]

  简化适用刑事普通程序诉讼文书样式2
  
  简化适用刑事普通程序审理案件
  
  被告人权利告知书
  
  简化适用刑事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被告人须知以下诉讼权利和注意事项。
  
  一、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翻译人员、鉴定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有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权利;有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和自行辩护的权利;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二、简化适用刑事普通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告人对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的案件,可以根据控辩双方的共同意愿,简化审理各方无异议的诉讼内容,重点审理有异议的诉讼焦点问题的刑事普通程序。
  
   三、简化适用刑事普通程序的案件,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有辩护律师参加的第一审公诉案件;
  
  (二)控辩双方认为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三)被告人对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知悉自愿认罪和简化适用刑事普通程序的法律后果,自己可能被依法判处刑罚,仍做有罪供述;
  
  (四)控辩审各方同意简化适用刑事普通程序审理案件。
  
  四、被告人自愿认罪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简化适用刑事普通程序审理:
  
  (一)被告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的;
  
  (二)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精神病人的;
  
  (三)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
  
  (四)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五)有认为指控的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
  
  (六)可能不构成犯罪的;
  
  (七)被告人没有委托或者拒绝接受指定辩护律师的;
  
  (八)其他不宜简化适用刑事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
  
  五、简化适用刑事普通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严格审查适用条件。控辩审各方只对无异议的诉讼内容的陈述、讯问、发问、询问、举证、质证和辩论适度简化审理。
  
  六、简化适用刑事普通程序,可以适用于审理全部或者部分案件事实,也可以适用于审理全部或者部分被告人。庭审中可以根据控辩审各方的意见,因案灵活交叉适用。
  
  七、被告人对指控的多起事实中或者数罪中的部分事实无异议,或者部分被告人对指控的单独的或者多起共同犯罪中的部分事实无异议,可以对均无异议的相关事实或者对相关事实均无异议的被告人,简化适用刑事普通程序审理。但是,对指控的共同犯罪的事实,有被告人不认罪、不同意简化适用或者供述明显不一致,影响对事实的认定和定罪量刑的除外。
  
  八、为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和理智地自愿认罪,人民法院应当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认罪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
  
  九、司法机关保护被告人自主选择适用程序的权利。简化适用刑事普通程序审理案件中,对于自愿认罪的被告人,人民法院参照坦白从宽的刑事政策,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十、被告人通过认罪、先予执行附带民事赔偿、财产刑和退赔等抚慰方式,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根据案件具体情节,对被告人还可适当酌情从轻处罚。
  
  十一、控辩双方可以当庭提出相对明确的量刑建议。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情、被告人的罪责、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和法定、酌定情节,控辩双方的量刑建议,依法做出判决。
  
  北京市 人民法院
  
  年月日
  
  简化适用刑事普通程序诉讼文书样式3
  
  北京市×××人民法院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第一审公诉案件简化适用普通程序用)
  
  (××××)××刑初字第××××号
  
  公诉机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法定(诉讼)代理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与当事人的关系)。
  
  被告人暨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前科、何时涉嫌何罪名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羁押处所)。
  
  辩护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的法定代理人暨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与当事人的关系)
  
  诉讼代理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与当事人的关系)。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诉字(××××)第××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罪,于××××年××月××日向本院提起公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被告人×××自愿(部分)认罪,根据×方的建议,×方同意,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决定(部分)简化适用刑事普通程序,(不)公开开庭合并审理了本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法定(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法定代理人暨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及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