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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消费税——其他退税72.57 贷:待征税收——××户——增值税 50775 ——企业所得税97440 例2:上例中若误缴增值税为2万元,误缴消费税为3万元,其他条件不变。 1.计算应退总额 应退增值税2万元的应付利息=20000×371/365×0.72%=146.37元, 应退消费税3万元的应付利息=30000×64/365×0.72%=37.87元; 应退总额=20000+146.37+30000+37.87=50184.24元。 2.计算欠缴总额 欠缴总额=80000+17440+50000+775=148215元。 3.因应退总额小于欠缴总额,故实际抵扣金额等于应退总额,为50184.24元。根据所属期先抵扣欠缴的所得税及应缴滞纳金50184.24元,其中抵扣欠缴所得税=50184.24/[1+(15×2‰+376×0.5‰)]=41202.17元,抵扣欠缴所得税41202.17元的应缴滞纳金=50184.24-41202.17=8982.07元。尚欠所得税80000-41202.17=38797.83元,尚欠增值税50000元,欠缴税款余额为50000+38797.83=88797.83元。 4.税务机关根据以上计算结果填开《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通知书》(略)及明细表如下:(见下页) 5.税收会计根据相关凭证作如下会计分录: (1)借:待征税收——××户——企业所得税8982.07 贷:应征税收——企业所得税8982.07 (2)借:入库税收——企业所得税 50184.24 贷:入库税收——增值税 20146.37 ——消费税 30037.87 (3)借:多缴税金 50000 提退税金——增值税——其他退税 146.37 ——消费税——其他退税37.87 贷:待征税收——××户——企业所得税 50184.24 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明细表 金额单位:元 ┌────┬───┬──────┬──────┬────┬─────┬───────┐ │应退税款│种类│应退原因│缴纳日期│应退金额│应退利息│ 应退总额 │ │├───┼──────┼──────┼────┼─────┼───────┤ ││增值税│误收退税│2001年5月5日│ 20000│ 146.37│20146.37 │ │├───┼──────┼──────┼────┼─────┼───────┤ ││消费税│误收退税│2002年3月8日│ 30000│37.87│30037.87 │ │├───┼──────┼──────┼────┼─────┼───────┤ ││滞纳金││││ —— ││ │├───┼──────┼──────┼────┼─────┼───────┤ ││罚没款││││ —— ││ │├───┼──────┼──────┼────┼─────┼───────┤ ││合计│ —— │ —— │ 50000│ 184.24│50184.24 │ ├────┼───┼──────┼──────┼────┼─────┼───────┤ │欠缴税款│种类│品目名称│所属时期│欠缴金额│应缴滞纳金│欠缴总额│ │├───┼──────┼──────┼────┼─────┼───────┤ ││所得税││2001年一季度│ 80000│17440 │97440 │ │├───┼──────┼──────┼────┼─────┼───────┤ ││增值税││2002年3月 │ 50000│775 │50775 │ │├───┼──────┼──────┼────┼─────┼───────┤ ││罚没款││││ —— ││ │├───┼──────┼──────┼────┼─────┼───────┤ ││合计│ —— │ —— │130000│18215 │148215│ ├────┼───┼──────┴──────┴─┬──┴─────┴───────┤ │实际抵││应退总额大于欠缴总额│应退总额小于欠缴总额│ │扣税款│├────┬─────┬────┼─────┬────┬─────┤ ││种类│抵扣│抵扣│抵扣│抵扣│抵扣│抵扣│ │││应退金额│应退利息│应退总额│欠缴金额│滞纳金│欠缴总额│ │├───┼────┼─────┼────┼─────┼────┼─────┤ ││所得税││││41202.17 │8982.07│50184.24 │ │├───┼────┼─────┼────┼─────┼────┼─────┤ ││税│││││││ │├───┼────┼─────┼────┼─────┼────┼─────┤ ││滞纳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