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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正在接受立案或停职审查的人员,暂缓套改工资,待审查结束作出结论后,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五)工资关系未转入现所在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将工资关系转入后,再参加工资改革。 七、组织领导和贯彻实施 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是贯彻公务员法的要求,也是对现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完善,这项工作关系到机关广大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做好这项工作,对于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建立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艰巨性,统一思想和行动,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要切实加强领导,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坚决维护国家工资福利政策的严肃性,不得自行突破国家和省里政策。要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和政治思想工作,确保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平稳实施。 工作人员套改工资,属于省委管理的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省直单位其他人员报省人事厅审批;其他有关工资的处理,仍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各省辖市的工资审批问题,由各地自行研究确定。 本实施意见由省人事厅负责解释。 附件1 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套改表 单位:元/月 ┏━━┯━━━━┯━━━━━━━━━━━━━━━━━━━━━━━━━━━━━━━━━━━━━━━━━━━━━━━━━━━━━━━━━━━━━━━━━━━━━━━━━━━━━━━━━━━━━━━━━━━━━━━━━━━━━━━━━━━━━━━━━━━━━━━━━━━━━━━━━━━━━━━━━━━━━━━━━━━━━━━━━━━━━━┯━━━━━━┓ ┃职务│任职年限│ 级别工资套改年限及标准 │职务工资标准┃ ┠──┼────┼───┬──┬───┬──┬───┬──┬───┬──┬────┬───┬────┬──┬───┬──┬────┬──┬────┬──┬────┬──┬────┬──┬────┬──┬────┬──┬────┬────┬────┬──┬────┬──┬────┬──┬────┬──┬────┬───┬───┬───┼──┬───┨ ┃││3年以 │标准│ 4-5年│标准│ 6-7年│标准│ 8-9年│标准│10-12年 │ 标准 │13-14年 │标准│15-17 │标准│ 18-19年│标准│ 20-22年│标准│ 23-24年│标准│ 25-27年│标准│28-29年 │标准│ 30-32年│标准│33-34年 │标准│35-37年 │标准│38-39年 │标准│ 40-42年│标准│43-44年 │标准│45-47年 │ 标准 │48年以│ 标准 │领导│非领导┃ ┃││下││││││││││││年││││││││││││││││││││││││││上││职务│职务┃ ┃├────┼───┼──┼───┼──┼───┼──┼───┼──┼────┼───┼────┼──┼───┼──┼────┼──┼────┼──┼────┼──┼────┼──┼────┼──┼────┼──┼────┼────┼────┼──┼────┼──┼────┼──┼────┼──┼────┼───┼───┼───┼──┼───┨ ┃省│ 1-5年│││││││││││││││││││││││││ 8-1│1560│8-2 │1669│8-3 │1778│8-4 │1887│ 8-5│1996│8-6 │2105│8-7 │ 2214 │ 8-8│ 2323 │2510│┃ ┃├────┼───┼──┼───┼──┼───┼──┼───┼──┼────┼───┼────┼──┼───┼──┼────┼──┼────┼──┼────┼──┼────┼──┼────┼──┼────┼──┼────┼────┼────┼──┼────┼──┼────┼──┼────┼──┼────┼───┼───┼───┤│┃ ┃部│ 6-10年 │││││││││││││││││││││││││││7-2 │1818│7-3 │1936│7-4 │2054│ 7-5│2172│7-6 │2290│7-7 │ 2408 │ 7-8│ 2526 ││┃ ┃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