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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桂政发[2000]10号
【颁布时间】 2000-03-03
【实施时间】 2000-03-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991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计委关于落实自治区政协充分发挥我区大西南出海通道作用建议案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十四、关于加快贵港市猫儿山港进港铁路建设
  
  贵港市猫儿山港进港铁路是西江航运建设一期工程贵港中转港的配套项目,1990年贵港中转港开工建设时,由于黎湛复线尚未建设等其他外部条件不够成熟,国家计委提出暂缓建设铁路专用线。随着该港口于1993年建成交付贵港市投入使用,黎湛复线修通至玉林,这几年我们一直通过各种途经向国家计委、交通部反映,要求恢复建设贵港中转港铁路专用线。经多方争取,1998年11月,国家计委批复同意恢复建设,工程总投资5992万元。1999年上半年交通部和自治区补助的3992万元建设资金已全部到位,使工程得以在1999年10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征地拆迁,但工程进度不理想,主要原因是投资尚未完全落实,由项目法人贵港市负责配套解决的2000万元资金尚有一定困难,目前在自治区帮助下正积极设法争取银行贷款解决。
  
  附:
  
  参加研究落实自治区政协
  
  “发挥西南出海通道作用”建议案单位名单
  
  自治区计委、经贸委、体改办、交通厅、物价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水产局、旅游局,柳州铁路局、民航广西区局、广西地方铁路公司,防城港市人民政府、计委、港务局,钦州市人民政府、计委、港务局,北海市人民政府,百色地区行署、计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计划委
  
   二000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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