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交通运输部
【发文字号】 交通运输部公告2010年第3号
【颁布时间】 2010-01-11
【实施时间】 2010-02-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13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交通运输部公告2010年第3号--关于发布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2010年修订版)的公告

[接上页]

  10.8
  
  2.4~2.6
  
  1000~1250
  
  
  
  2000
  
  70~75
  
  12.8
  
  2.6~3.2
  
  1400~2100
  
  
  
  2500
  
  70~75
  
  16.2
  
  3.0~3.2
  
  2300~2800
  
  
  
  3000
  
  75~78
  
  16.2
  
  3.3~3.5
  
  2800~3200
  
  
  
  3500
  
  85~90
  
  16.2
  
  3.5~3.8
  
  3300~3800
  
  
  
  4000
  
  85~90
  
  16.2
  
  3.8~4.0
  
  3800~4200
  
  注:1.本系列船型采用平板型护舷材,船舶应满足规定的总长、船宽要求。
  
  5. 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集装箱船
  
  5.1 范围
  
  本主尺度系列规定了航行于川江及三峡库区(包括三峡枢纽)的内河集装箱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5.2 主尺度系列
  
  应符合表4的要求。
  
  表4 川江及三峡库区集装箱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船型分级
  
  (载箱量)
  
  
  
  总长
  
  LOA
  
  m
  
  船宽
  
  B
  
  m
  
  设计吃水
  
  m
  
  参考设计载箱量
  
  TEU
  
  参考主机功率
  
  kW
  
  备注
  
  
  
  50
  
  62~64
  
  10.8
  
  2.0~2.4
  
  45~55
  
  (200-230)×2
  
  
  
  在参考主机功率下,对应船舶设计吃水的设计航速:
  
  
  
  ≥20 km/h
  
  
  
  
  
  60
  
  67~70
  
  12.8
  
  2.0~2.6
  
  60~70
  
  (300~350)×2
  
  
  
  100
  
  72~75
  
  12.8
  
  2.6~3.0
  
  90~110
  
  (330-350)×2
  
  
  
  150
  
  85~90
  
  13.6
  
  2.8~3.2
  
  120~157
  
  (330-440)×2
  
  
  
  200-I
  
  85~90
  
  14.8
  
  2.8~3.2
  
  135~170
  
  (420-470)×2
  
  
  
  200-II
  
  85~90
  
  16.2
  
  3.0~3.5
  
  150~200
  
  (470-500)×2
  
  
  
  250-I
  
  92~98
  
  16.2
  
  3.5~4.0
  
  220~240
  
  (550-600)×2
  
  
  
  250-II
  
  105~110
  
  16.2
  
  3.5~4.0
  
  240~260
  
  (600-660)×2
  
  
  
  300
  
  105~110
  
  17.2
  
  3.5~4.0
  
  260~310
  
  (630-660)×2
  
  
  
  350
  
  105~110
  
  19.2
  
  4.1~4.3
  
  320~360
  
  (700-730)×2
  
  注:1.以上载箱量为装载20英尺标准箱(TEU)货箱载箱量,货箱平均重为13吨/TEU;当船舶载运货箱和空箱数量超过所推荐载箱量时,应符合法规、规范的有关规定。
  
  2.若实际装载货箱重量大于或小于13吨/TEU时,其载箱量会发生变化,此时亦应满足规范、法规及主管部门的相应要求。
  
  3.若装载特种箱、非标箱时,其有关要求应予特殊考虑。
  
  4.本系列船型采用平板型护舷材,船舶应满足规定的总长、船宽要求。
  
  6.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客滚船
  
  6.1 范围
  
  本主尺度系列规定了航行于川江及三峡库区(包括三峡枢纽)的I型、Ⅱ型客滚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6.2 主尺度系列
  
  川江及三峡库区I型、Ⅱ型客滚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应分别符合表5-1及表5-2的要求。
  
  表5-1川江及三峡库区I型客滚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船型分级
  
  (载车位)
  
  总长
  
  LOA
  
  m
  
  船宽
  
  B
  
  m
  
  采用平板型护舷材/设有舷伸甲板
  
  设计吃水
  
  m
  
  参考主机功率
  
  kW
  
  备注
  
  
  
  70
  
  85~88
  
  16.2/14.2
  
  2.60
  
  375×2
  
  在参考主机功率下,对应船舶设计吃水的设计航速:
  
  
  
  ≥21 km/h
  
  
  
  80
  
  85~88
  
  19.2/16.8
  
  2.60
  
  441×2
  
  
  
  110
  
  108~110
  
  19.2/16.8
  
  2.60
  
  350×3
  
  表5-2 川江及三峡库区Ⅱ型客滚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船型分级
  
  (载车位)
  
  总长
  
  LOA
  
  m
  
  船宽
  
  B
  
  m
  
  设计吃水
  
  m
  
  参考主机功率
  
  kW
  
  备注
  
  
  
  30
  
  85~88
  
  16.2
  
  2.60
  
  375×2
  
  在参考主机功率下,对应船舶设计吃水的设计航速:
  
  
  
  ≥21 km/h
  
  
  
  40
  
  85~88
  
  19.2
  
  2.60
  
  441×2
  
  
  
  50
  
  108~110
  
  19.2
  
  2.60
  
  350×3
  
  
  
  60-I
  
  108~113.8
  
  22.2
  
  2.60
  
  441×3
  
  
  
  60-II
  
  108~113.8
  
  23.25
  
  2.60
  
  735×3
  
  在参考主机功率下,对应设计吃水的船舶设计航速:
  
  
  
  ≥23 km/h
  
  
  
  60-Ⅲ
  
  108~113.8
  
  23.1
  
  2.60
  
  662×3
  
  注: 1.表中船型载车位系按选定的标准车布置确定。用户可在载车处所内装载其它车型车辆, 此时船舶载车位会发生变化,但应符合主管部门及法规、规范等有关规定。
  
  2.表中LOA不含跳板长度。
  
  3.表5.1中,若采用平板型护舷材,船舶应满足规定的总长、船宽要求;若两舷设有舷伸甲板,船舶应满足规定的总长、总宽/船宽要求。70载车位船舶总宽BOA为16.2m; 80/110载车位船舶总宽BOA为19.2m。
  
  4.表5.2中,60-I 、60-Ⅱ、60-Ⅲ型客滚船主尺度仅适用于翻坝运输方式。
  
  5.表5.2中,60-Ⅲ型两舷设有舷伸甲板,船舶应满足规定的总长、总宽/船宽要求。船舶总宽BOA为25.4m;
  
  其它船型采用平板型护舷材,船舶应满足规定的总长、船宽要求。
  
  6.表5.2中,60-II型载车车位宽度为2.65m。60-Ⅲ型载车车位宽度为2.75m。其它船型载车车位宽度为2.5m。
  
  7.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滚装货船(商品汽车运输船)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