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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交通运输部
【发文字号】 交通运输部公告2010年第3号
【颁布时间】 2010-01-11
【实施时间】 2010-02-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13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交通运输部公告2010年第3号--关于发布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2010年修订版)的公告

[接上页]

  7.1 范围
  
  本主尺度系列规定了航行于川江及三峡库区(包括三峡枢纽)的滚装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7.2 主尺度系列
  
  应符合表6的要求。
  
  表6 川江及三峡库区滚装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船型分级
  
  (载车位)
  
  总长
  
  LOA
  
  m
  
  船宽
  
  B
  
  m
  
  设计吃水
  
  m
  
  参考主机功率
  
  kW
  
  备注
  
  
  
  300
  
  85.0~87.0
  
  14.8
  
  2.0~22
  
  400×2
  
  在参考主机功率下,对应船舶设计吃水的设计航速:
  
  
  
  ≥22 km/h
  
  
  
  400
  
  92.0~95.0
  
  15.8
  
  2.2~2.4
  
  551×2
  
  
  
  600
  
  99.0~101.0
  
  15.8
  
  2.4~2.6
  
  600×2
  
  
  
  800
  
  105.0~110
  
  17.8
  
  2.6~2.8
  
  750×2
  
  注:1.本系列船型两舷设有舷伸甲板,船舶应满足规定的总长、总宽/船宽要求。
  
  300载车位船型的船舶总宽BOA为16.2m;400载车位/600载车位船型的船舶总宽BOA为17.2m;800载车位船型的船舶总宽BOA为19.2m。
  
  2. 表中船型载车位系按选定的标准车布置确定。用户可在载车处所内装载其他车型车辆,此时船舶载车位会发生变化,但应符合主管部门及法规、规范等有关规定。
  
  8.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普通客船
  
  8.1 范围
  
  本主尺度系列规定了航行于川江及三峡库区(包括三峡枢纽)的内河普通客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8.2 主尺度系列
  
  应符合表7的要求。
  
  表7 川江及三峡库区普通客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船型分级
  
  (载客位)
  
  
  
  总长
  
  LOA
  
  m
  
  船宽
  
  B
  
  m
  
  设计吃水
  
  m
  
  参考设计载客量
  
  人
  
  参考主机功率
  
  kW
  
  备注
  
  
  
  330
  
  45.0
  
  8.2
  
  1.4
  
  330
  
  258×2
  
  在参考主机功率下,对应船舶设计吃水的设计航速: 25 km/h
  
  
  
  200/240
  
  65.8
  
  11.2
  
  2.1
  
  190/242
  
  470×2
  
  在参考主机功率下,对应船舶设计吃水的设计航速: 27 km/h
  
  
  
  350/460
  
  75.8
  
  12.8
  
  2.1
  
  348/460
  
  552×2
  
  
  
  500/670
  
  87.0
  
  14.4
  
  2.4
  
  506/666
  
  662×2
  
  注:1 200/240、350/460、500/670客位船型为旅游/普通客船。
  
  2.本系列船型采用半圆型护舷材,船舶应满足规定的总长、总宽/船宽要求;
  
  330载客位船型的船舶总宽BOA为8.6 m;200/240载客位船型的船舶总宽BOA为11.6 m;
  
  350/460载客位船型的船舶总宽BOA为13.2 m;500/670载客位船型的船舶总宽BOA为14.8 m。
  
  附录
  
  条 款 简 要 说 明
  
  1. 通则
  
  1.2 适用范围
  
  1,2.1 本尺度系列主要根据《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发展纲要》的要求,针对航行于川江及三峡库区内河主通道的主要运输船舶进行规定。
  
  由于在长江中上游已设置LNG输送管道,沿江二、三级气库LPG运输亦改为陆路运输,LPG船仅在长江中下游运输;高速客船数量少且采用翻坝运输形式,故本尺度系列未纳入。
  
  未纳入的其它运输船舶可按照船舶类型(如客船/干货船/液货船等)、货品特性等参照本尺度系列执行。
  
  工程船、航运支持系统船舶等非运输船舶不属于实施对象。
  
  1.2.2 多用途船舶应以装载主要货物类型为主选择相应主尺度。
  
  1.2.3 仅从事旅游运输的客船,由于其布置个性化较强,数量有限,故未纳入本尺度系列。但基于提高船闸运行效率考虑,船舶主尺度设计应充分考虑三峡枢纽升船机和船闸的集泊尺度,且与其它标准船型平面尺度有效匹配。
  
  1.3 一般要求
  
  1.3.1 基于川江及三峡库区通航设施限制的考虑,本尺度系列在优秀船型基础上经进一步优化论证后推荐,且各类船型已形成分级系列,用户根据需求按相应船型的载货吨级/载箱量/载车位/载客位选取船舶相应主尺度。各船型之间/各货种之间/各等级之间的主尺度参数不能交叉使用。
  
  1.3.2 基于对提高船舶综合性能及船闸运行效率考虑,标准船型平面尺度应满足本尺度系列相关规定。其中,船舶总宽一般为船宽、舷侧顶列板厚度、护舷材厚(宽)度/或舷伸甲板宽度之和。对采用不同形式护舷材或舷伸甲板船舶,其总宽和(或)船宽在船型尺度系列中分别予以明确要求。
  
  采用平板型护舷材船舶,兼作平板型护舷材的加厚舷侧顶列板厚度不超过4厘米,其对船闸运行效率不会造成影响,故不作考虑。船舶按尺度系列规定对船宽控制即可;采用半圆型护舷材及设有舷伸甲板船舶,考虑船舶综合性能及船闸尺度,其船舶总宽BOA及船宽B均应予以控制。
  
  1.3.3 本尺度系列是在优秀船型基础上经进一步优化论证,推荐的设计吃水范围内船舶综合性能较好。允许用户对船舶设计吃水或型深进行适当调整。考虑到各季节、各航段航道水深不同,船闸控制吃水亦随库区调节水位的变化而变化,以及船舶吃水对船舶综合性能的影响等方面,故所选取的设计吃水应充分考虑航道、船闸的限制条件,并对其综合性能进行进一步评估、比较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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